简政放权背景下城市规划行业管理模式改革
3.建立以竞争性谈判为主的行业职能转移方式
为了确保行业职能的顺利转移,广东省建立了以竞争性谈判为主的行业职能转移方式。由原行政主管部门印发《关于公开竞争承接政府服务职能实行行业自律管理的公告》,明确转移内容、转移方式、转移程序及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通过“公开报名、竞争转移”的方式确定承接的行业组织。同一家行业组织可以报名竞争承接一类或多类的政府服务职能。若其中承接一类政府服务职能报名竞争的行业组织少于三家,将采取邀请参加竞争的方式,邀请三家相关领域的行业组织进行承接竞争。只要是满足基本条件的机构,均可报名参加。原行业主管部门通过组成专家评审的方式,对各家有意向承接单位的综合条件和工作方案进行评审,如评审组认为有必要,可增加实地考察的程序。专家评审结果出来后,原行政主管部门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将相关职能转移给承接管理的社会组织,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取消承接资格的条件等内容,将确定承接主体及内容的相关公告和协议报省编办备案,抄送省监察、民政和法制等部门,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其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4.建立以专家评审和信息公示为保障的评估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的优越性,让资质评定的结果更加真实准确,广东省城市规划协会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指南》的基础上,拟定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和丙级资信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对规划编制单位的资信等级进行评定。与原有的资质管理规定相比,新的评定办法具有以下创新:
(1)在申请材料方面,增加了提交代表性项目的要求。申报材料中需提交“项目编制单位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现企业人员等三个代表性项目(不含联合编制项目)的全套成果材料、专家组评审意见、甲方同意推荐申报资质能力认定的意见”,且需提交“申报无虚假材料申明”。
(2)在评定流程方面,增加了专业委员会审议环节。协会秘书处从理事单位中抽取七个单位代表,分批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
(3)增加了两个公示环节,分别是申报材料公示和审议意见公示环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后,行业协会将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专业委员会提出审议意见后,行业协会对理事单位审议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公示期间,各规划编制单位、规划工作人员、社会群体及个人等可对资信能力认定审议意见提出异议。
(4)增加了理事长签发环节。审议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协会理事长确认审议结果,签发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信证书。
(5)增加了处罚结果公示环节。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在申报资信证书的过程中存在刻意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该机构的资信证书,并在媒体平台予以公告。
(6)增加了重新评定环节。已获得城乡规划乙级或丙级资信的单位,如一年内在不同项目中出现三次以上规划成果未能通过专家评审,且甲方向城市规划协会提出投诉的现象,协会将对其资信进行重新评定。
编辑:lianq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