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忽视名胜古迹的公益属性

2016-08-12 10:27:39         来源:园林学习网     浏览次数:

  票价低廉是发达国家景区门票的共同特征之一,比如大名鼎鼎的白金汉宫,票价只相当于两杯啤酒;去参观韩国的世界文化遗产昌德宫门,也只需要花在当地买两个苹果的钱;至于免费参观游览的国家公园和博物馆等等,更是不在少数。对比我们国家风景名胜的门票价格,有人发出了“全球最贵”的感叹。

  我国的景点门票价格相对于大众的收入显得过高,相信凡是有过出门旅游经历的人,对此都有切身感受。经过最近几年的涨价,多数名胜古迹,没个百八十块根本玩不下来,涨到二三百元的,也并不鲜见。在笔者看来,名胜古迹的社会效应大于它们的经济效应,各地的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不应成为地方敛财的工具,而应该回归它们教育大众、服务大众的公益角色。一句话,我们的门票价格也应该与国际接轨。

  景点为何要涨价,各个景点的经营方往往打出“为了更好的保护”的大旗,其逻辑是门票价格低,参观的人就多,景点经常人满为患,不堪重负,通过涨价可以限制参观人数。认真分析一下的话,此种观点根本站不住脚。首先,正因为人口基数大,掏得起几百元门票的人,虽然相对数量不多,但绝对数量也不少;再则,即便是觉得门票贵,很多人都抱着“一辈子就来这一次”的心态,贵点也认了。因此,通过涨价很难达到限制参观人数的初衷,不少地方涨价之后游客并未减少就是明证。其实,景点完全可以通过提前预约、限制日参观量等手段来限制人数,这也是更为合理的保护办法。

  财政投入的不足也是涨价的重要原因,要解决这一问题,一些地方政府首先要转变观念。风景名胜和历史遗迹不同于那些商业投资的以盈利为目的游乐场所,名胜古迹属于公共财产,公益性是他们的第一性。提高公民生活情趣,培养公众爱国主义情操应该是其第一任务,对这些公共资源进行投资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以盈利为目的,采取多种形式对风景名胜进行开发经营,在时下可以理解,但同时也不能忽视其公益属性。这些名胜古迹非但不应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恰恰相反,它们应该是财政保障的对象。

  要实现名胜古迹向公益角色的回归,首先要遏制住当下的涨价风潮,价格听证会不能开成涨价听证会。为此,必须完善相关的听证制度——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应该有自己的听证代表,同时价格决策中如何纳入听证代表的意见也要有制度上的保证。当然,从根本上来说,要保障公众都能共享这些名胜,政府必须加大财政投入,对景点自负盈亏的体制要有所调整,如此才能实现名胜古迹向公益属性回归,达到陶冶大众情操、教育大众的目的。

编辑:lian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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