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被拆不能总是事后追责
日前,位于哈尔滨市双城区东北隅四野纪念馆东侧的革命旧址遭人破坏,7处不可移动文物被拆毁。经当地联合调查小组确认,此事为一起涉嫌破坏文物、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问题的刑事案件。目前,拆迁人员已被刑拘,纪检机关成立调查小组将追责相关责任人。(8月25日《新晚报》)
近年来,各地在城市开发过程中,频频发生拆毁文物建筑事件,有的是相关单位带头拆毁文物建筑,有的是开发商私自行动。究其根源之一,就是违法成本太低,各地在处理拆毁文物建筑上,普遍只是罚款了之,导致相关单位、开发商根本不惧怕私自拆毁文物建筑。因为他们不差罚款,更何况,罚款比拆毁文物建筑之后获得的经济利益相比,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比如在去年,开发商拆毁南京市达220年之久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颜料坊49号宅院,只是被处以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回到哈尔滨市双城区这起拆毁多处“四野”旧址事件上,究竟是开发商故意安排人拆毁,还是出现了误拆,这需等待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调查之后才能给出明确结论。但不管是故意拆除,还是误拆,都必须依法追究拆毁文物建筑行为的法律责任,不能轻饶,这一点毋庸置疑。也只有对拆毁文物建筑行为给予严惩,才能更好地保护文物建筑,遏制拆毁文物建筑之歪风。
然而,面对接二连三发生开发商拆毁文物建筑事件,笔者以为,主管部门不能总是事后追究责任,关键是要做好事前保护,要在文物建筑的日常保护工作中下足功夫。因为文物建筑拆毁造成的损失,没有办法挽回和拯救。
从各地拆毁文物建筑情况来看,很少拆毁保护得非常完好的文物建筑,大多拆毁的,只是挂了一张文物保护单位牌子的文物建筑,有的连文物保护单位的牌子都没挂。不少被拆的文物建筑,与周边的普通建筑几乎看不出区别,甚至还不如周边居民建筑,属于破旧不堪的危房,让人完全看不出半点文物影子,这就增加了非专业人士的误拆概率。毕竟,直接参与拆迁工作的是普通民众,他们根本不懂文物,也不知道哪些建筑属于文物,在没有专业人士的亲自指挥下,误拆文物建筑就很难避免。
因此,对于文物建筑,除了挂牌之外,还必须明确保护责任主体,让每一间文物建筑都有人管,有人保护。其次,政府要加大文物建筑保护的财政投入力度,及时修缮文物建筑,避免文物建筑沦为破烂不堪的危房。再者,拆迁工作涉及到文物建筑周边地区的,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安排专人指挥,在拆迁前要做好提示工作,引导拆迁人员更准确地拆迁房屋。
编辑:lianqi
相关阅读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上海百处文物建筑免费开放
上海市各区、文物保护单位、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社会组织等举办各类文化遗产的展示、表演、互动、体验、娱乐等活动超过300项,是有史以来“遗产日”全市活动最多的一年。【详细】
故宫与东南大学开展古建保护合作
12月4日,故宫博物院与东南大学在江苏南京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致力于我国古代建筑价值特色及遗产保护和利用领域的研究与人才培养,进一步促进科学研究创新和科技成果涌现,并拟建立“亚洲木结构建筑研究中心”【详细】
评论:终身追责倒逼"关键少数"敬畏绿水青山
近日,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出台,其中对损害生态环境“终身追责”的规定,无疑会形成一种倒逼机制,有利于在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群体重建对绿水青山的敬畏,促使其真正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为政用权。【详细】
文化遗产日:申城78处文物建筑周六免费开放
今年的6月13日是第10个中国“文化遗产日”,今年的主题是“保护成果全民共享”。当天,全市78处文物建筑将集中向公众免费开放。【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