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力书写沪上人居环境建设新篇章
浦东三林大型居住社区基地
每20年举行一次的联合国住房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厄瓜多尔首都基多召开。作为联合国讨论人类居住与城市发展的主要平台,历经60载的人居大会将再次把人居问题提高到全球关注的高度。
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近年来,中国持续推动人居环境建设,在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15年12月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城市工作要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由此指明了未来中国人居环境建设的方向,吹响了未来人居环境建设的号角。
对于上海而言,人居环境一直是社会尤为关切的民生问题。“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本市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人居环境建设,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旧区改造有序推进,住房保障也取得了积极成效,市民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人居环境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十三五”的崭新道路上,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将积极倡导响应联合国住房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大会的有关决议,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为指引,大力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协调发展、绿色发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持续推动人居环境建设不断跨越新台阶,为建设和谐宜居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国际大都市而添砖加瓦!
创新内容与形式
以人为本实施旧区改造
旧区改造这条民生改善之路,上海走得坚定执着,富于创新。近年来通过“拆、改、留”三种形式进行旧区改造,中心城区市民群众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持续、有效的改善。
据统计,2011年至2015年,中心城区共改造二级旧里以下房屋约320万平方米,13.6万户告别旧房,搬进新居。其中,杨浦、虹口、黄浦、静安、普陀等5个旧改重点区旧区改造取得新突破,长宁区基本完成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徐汇区基本完成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郊区城镇旧区改造共改造二级旧里以下房屋72.8万平方米,受益居民9000户左右。
针对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上海研究试行了旧区改造新机制——事先征询制、“数砖头”加套型保底、就近安置等,使旧区改造速度明显加快,矛盾明显减少,受到市民拥护。早在2009年,市政府就成立了市旧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制订政策、加快推进等工作,各区政府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二五”期间,上海的旧区改造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首先,创新机制,坚持“群众路线”和“民主协商”。从2007年开始,上海市旧区改造开始试行事前两轮征询制度,第一轮“意愿征询”中,征求拟改造区域内居民意愿,同意率超过90%,方可实施旧区改造;第二轮为“签约征询”,即在一定时间内居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超过规定比例,协议正式生效,方可实施改造。为充分体现民意,本市逐步提高“第二轮签约征询”生效比例,2008年试点时为2/3,2011年提高到80%,2012年再次提高到85%。截至目前,事前二轮征询制度已在全市旧区改造中全面推广。此外,还开展了居民房屋补偿实行“数砖头”加套型保底,增加就近安置方式,社会公信人士(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律师等)、居民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讨论处理特殊问题,审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房屋征收工作等活动。
其次,为保证公开透明,应用电子协议、触摸屏等,全面公开了旧区改造的政策法规、补偿安置方案、动迁房源、每家每户基本情况,尤其是在改造方案方面与居民群众的研究讨论以及补偿安置结果。同时,从群众、基层组织(街道、居委会)、政府相关部门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级法院、专业律师也进行了广泛的参与和监督。
第三,注重需求导向,逐步完善动迁安置房建设和供应机制。近年来,本市建设一批大型居住社区,主要用于满足旧区改造动迁居民的安置需要,并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大基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进教育、卫生、医疗等优质资源,不断改善入住居民的生活条件。
在“十三五”的新篇章中,旧区改造的内容会更加丰富。本市将着力统筹推进旧区改造项目,重点改造二级旧里以下住房,探索一级旧里及以上房屋改造;推进政府购买旧区改造服务,建立适合本市实际的政府购买旧区改造服务融资模式;加大市属征收安置房建设力度,推进旧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继续加快“四位一体”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住房保障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十二五”期间,上海逐步形成了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征收安置住房构成的“四位一体”、购租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形成了“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全覆盖”的住房保障工作格局。同时,积极推进成套改造、厨卫综合改造、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等三类旧住房综合改造,将其作为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
在“十二五”期间的住房保障工作推进和落实的过程中,本市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扎实推进住房保障申请供应等相关工作,有效缓解居民的居住困难,逐步形成了“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
第一类是向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十二五”期间,廉租住房收入财产准入标准先后进行了三次调整,有效覆盖到本市“下夹心层”住房困难家庭,历年累计受益家庭达11万户;第二类是向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十二五”期间,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条件共作了四次调整,累计签约购房约6.6万户;第三类是向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来沪常住人口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十二五”期末,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含单位租赁房)累计供应房源8.77万套,惠及13.6万户家庭;第四类是结合旧区改造,定向供应征收安置住房,改善房屋征收区域内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十二五”期末,共实现征收安置住房搭桥供应42.76万套。
保障性住房建设还需配备优质的社区资源,本市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力度,加快建设周边市政道路和公共交通,着力引进优质教育和卫生资源,完善银行、邮政、文体、商业等必备生活业态等措施,打造“规划科学、配套健全、环境良好、工程优质”的大型居住社区,努力满足入住居民“开门七件事”等基本生活需要。
在“十三五”期间,本市及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规划,通过优化保障性住房准入供应机制,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性住房房源建设筹措机制等工作,继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此外,为了弘扬“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试点和推广包括BIM技术在内的“绿色技术应用”。
多途径、多渠道
推动旧住房修缮改造工程
数据显示,上海市老旧住房约有1.45亿平方米,居住居民超过400万户,其中以里弄房屋、职工住宅为代表的老旧住房,因建造年代较早,存在房屋陈旧、日照及卫生条件差、单户建筑面积小、煤卫设施欠缺、公共服务设施落后、道路狭窄、排水破损不畅等问题。
为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在“十二五”期间,本市相关部门切实保障修缮改造资金,不断严格项目监管,努力创新改造方式。例如,积极开展旧住房拆除重建、小区通信管线入地等试点工作;贯彻群众路线,健全“三会制度”(工程实施前征询会、工程实施中协调会、工程实施后评议会)、“十公开制度”、市民监督员制度等,建立起“专业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旧住房修缮改造监督机制,以“党建联建”促进基层建设等工作方法,持续推进老旧住房修缮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对旧住房实施修缮改造,不仅消除了房屋的安全隐患,确保了城市安全,提升了房屋使用功能,改善了广大居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还促进了城市更新(城市有机更新)、改善城市面貌,同时加强了历史风貌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延续了城市文脉;促进了小区综合治理和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强化了居民群众的参与,提高了居民业主参与小区管理、共建共治共享的主体意识。
首先是推动“四种类型为主的各类旧住房修缮改造工程”。推进以成套改造、平改坡综合改造、高多层综合整治、直管公房全项目修缮等四种类型为主的改造工程。在“十二五”期间,修缮改造各类旧住房共计7000万平方米,总投资超过50亿元,受益居民超过100万户。其次,推动“三类旧住房综合改造工程”。自2013年开始,开展了完善房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成套改造、厨卫综合改造、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等三类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将其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范畴,并作为本市“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十二五”期间,三类改造项目的施工面积超过1120万平方米,涉及受益居民约20万户。第三,推动旧住房改造与人居环境范例奖申报有机结合。在旧住房改造过程中,紧紧牵住人居环境建设这个“牛鼻子”,成功推动了静安区旧住房综合改造工程成功申报2014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十三五”期间,上海将继续加大力度因地制宜地推进各类旧住房修缮改造工程项目,拟完成各类旧住房修缮改造5000万平方米;多途径、多渠道地改善市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在城市更新中不断深化旧住房修缮改造内涵;继续推进居住类保护建筑修缮及风貌区成片修缮,2017年全市计划推进20余万平方米居住类优秀历史建筑修缮,同步推进成片风貌区50余万平方米各类居住类历史建筑修缮。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更新利用和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
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上海拥有深厚的城市文化底蕴和众多历史遗产。其中,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的宝贵财富,如何留住城市文脉、上海乡愁,成为上海“十二五”城市建设中的重点。“十二五”以来,上海建立了保护管理制度,出台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更新利用的实施意见,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编制风貌区保护规划,对保护对象采取分区分类的保护措施,建立保护机构;投入资金,改善市政设施,提升市容环境,保护老街风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的氛围。
为改善民生,自2009年起,上海就开始针对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013年起,上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被纳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此后不断加大改造力度。经过多年发展,农村危房改造确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从对象认定、建设指导到资金拨付,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十二五”期间,上海农村危房改造受益农户近8000户。
“十三五”期间,上海将进一步突出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完成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报批工作;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要求,启动一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与改造利用。至“十三五”期末,力争若干个成片、成街坊、成街区、成单元的保护和改造利用项目基本完成,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在农村危房改造中,本市将完成现有存量目标对象的危旧房改造,并将农村危房改造纳入城乡居民住房救助体系,逐步实现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救助工作的常态化管理。
编辑:yan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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