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增5个省级园林城市

2017-01-05 09:05:10         来源:搜狐焦点网     浏览次数:

  日前,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正式公布了2016年山东省园林城市评价结果,乐陵、郓城、嘉祥、曹县、平原5个市(县)达到了山东省园林城市标准。

  评价工作根据《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园林城市创建有关部署开展,按照资料预审、卫星遥感、现场考核等程序进行,并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这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提升,对于推动全省城乡园林绿化工作协调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截至目前,全省省级以上城市(县城)达到80个,其中国家生态园林城市1个,园林城市(县城)53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27个,设区市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全覆盖,山东成为名副其实的园林城市大省。

编辑:lianqi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山东12个县(市)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对2018年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评价情况的通报》。   根据《山东省城市(县城)园林绿化评价办法》(鲁建城建字〔2017〕18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评价工作,现【详细】

安徽省召开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

  8月14日,住建厅在阜阳市召开了全省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创建工作推进会。有关市、县(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中国城建设计研究院城乡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王香春作如何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科学【详细】

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印发 损害古树重罚

  近日,山东省日前印发《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规定,有损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行为,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