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半数国有林场完成主体改革

2017-04-24 08:40:29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浏览次数:

  目前,市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审批已全部完成;威海、滨州、莱芜、潍坊4市所属14个县(市、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已上报省政府,并已征求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只待批复;55处国有林场已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占全省有改革任务的国有林场数量的一半,并全部被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从今年1月份全部实现财政全额拨款;另有26处国有林场已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所在县(市、区)政府承诺,待省政府批复方案后,职工工资等费用从1月份补齐。

  截至3月20日,未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的国有林场剩余57处,分布在全省11个市,包括4处(青岛3处、东营1处)国有林场虽未定性和核定编制,但职工已落实财政全额工资。山东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小组从4月开始,将由厅级领导带队对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情况开展新一轮督导检查,确保2017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山东省在册国有林场155处,实有153处。其中,泰安、临沂两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市所属41处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已于2015年全部完成,并通过国家验收。现有改革任务的国有林场112处,省直属有3处,其余109处分布在15个市。

编辑:lian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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