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规划公示

2017-05-22 13:22:04         来源:青岛广播新闻中心     浏览次数:

  我市将建立完善的城市风貌管控体系,整体保护城市总体空间格局,回归“城”与“景”的融洽关系。全面保护传统风貌,展示和复兴独具魅力的青岛老城,传承忧秀的城市营建思想,塑造具备国际化现代都市形象的新建城区。

  市规划局近日发布《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规划(纲要)》,并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这一规划提出的建设“景中都会”的总体定位,我市将建立完善的城市风貌管控体系,整体保护城市总体空间格局,回归“城”与“景”的融洽关系。全面保护传统风貌,展示和复兴独具魅力的青岛老城,传承忧秀的城市营建思想,塑造具备国际化现代都市形象的新建城区。

  据了解,这一规划范围为青岛全市域,包括市南、市北、黄岛、崂山、李沧、城阳六区和胶州、即墨、平度、莱西四市,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

  根据规划,青岛将在全域范围进行风貌管控与引导。针对全域风貌结构,建立以大沽河生态景观中轴为串联,以“大泽山系风貌区、珠山——铁橛山系风貌区、崂山山系风貌区”为核心,胶州湾、鳌山湾、灵山湾三大湾群为支撑的“一轴、三核、三湾”的全域山水景观风貌骨架,加强结构性山水景观资源的整体保护。针对城市自然格局,保护山体、水体、岸线、海岛、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古树名木等构成的整体自然环境,保护市域“三山、三水、三湾、一带”的整体山水格局。针对城市人文格局,保护市域“三湾、一轴、三带”的整体人文格局。保护大沽河、东南沿海、胶莱运河、齐长城遗址、胶济铁路等五条线性文化景观;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村落;保护与山体、河流、海岸线等自然要素密切相关的古遗址、古村落;系统挖掘和保护沿海分布的明清海防卫所体系、北胶莱运河沿岸宋元金交通贸易遗产廊道。

  在中心城区风貌管控与引导上,规划从中心城区风貌结构、城市高度形态控制分区及要求、山体保护对象及周边髙度控制、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保护、城市整体色彩控制要求、城市活力体系、中心城区风貌分区以及风貌核心控制区和风貌特别控制区8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其中,城市高度形态控制分区上,基于山山景观、山海景观、山城、海城景观划定城市高度控制分区,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城区、特别敏感区、一般敏感区、一般建设区、城市重点建设控制区、高层建筑聚集区。

  《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名录》也一并公示征求社会意见,拟纳入的要素有21小类5139处。除了在此前编制《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1-2020)》过程中已征询过公众意见的部分外,还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古树名木、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

编辑:lian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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