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园林发布公告:签署7.3亿元项目合同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7-036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9日与山东水泊梁山影视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包人”)签署了《水浒影视文化体验园(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73,000万元,公司已于2017年3月1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项目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二、项目发包人介绍
发包人:山东水泊梁山影视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信义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山东省梁山县人民北路99号
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开发与经营;场地租赁;影视道具生产、销售与租赁;影视服装、头套生产、销售与租赁;演艺表演;文化艺术经纪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山东水泊梁山影视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水浒影视文化体验园(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二)工程地点: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梁山风景区北部水面东侧。
(三)立项批文:梁山县发展与改革局1708120001。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或银行贷款。
(五) 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小写):7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柒亿叁仟万元,其中设计费总价为2,968.70万元。
项目采取分区形式开发,共分三个区实施建设。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分区分阶段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和结算。
1.设计费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设计费的10%作为预付款;
(2)各分区工程竣工验收后7日内,支付至该分区工程结算设计费的100%。
2.工程费付款方式
(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2)各分区工程完工后7日内,支付至该分区工程费的50%;
(3)各分区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的当月,支付至该分区工程结算金额的80%;
(4)各分区工程竣工验收两年后的当月,支付至该分区工程结算金额的100%。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3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5.17亿元的48.12%,预计对公司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水浒影视文化体验园是大型文化主题旅游项目,公司参与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建设,对公司旅游方向的业务探索具有积极影响。
(三)上述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上述合同对甲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上述合同金额较大,对公司的融资能力、项目管理能力等提出较高的要求。
(二)项目施工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三)合同的履行可能将占用公司一定的资金规模,如未来公司资金紧张,可能存在施工项目无法正常执行的风险。
(四)发包方项目运营及其他资金来源是支付上述项目工程款的保证,如未来发包方资金紧张,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收到全部工程款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水浒影视文化体验园(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编辑:li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