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震:城郊型美丽乡村公共空间的重构策略
7月17日上午,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成功举办的国际风景园林与绿色发展学术交流会上,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副院长任震结合具体案例,介绍了城郊型美丽乡村公共空间重构策略。以下为演讲实录:
▲任震教授演讲
我为大家分享的是城郊型乡村公共空间的重构策略。我所在的教育单位是一个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三个学科都有的学校,我也是建筑学专业出身,投入到风景园林学科以后,在解决城乡空间问题的时候,经常会采用这三个学科协同的方式和方法。
当前,“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是中国改革的焦点问题。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让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
新型城镇化推进带动人居环境建设,人居环境优化建设是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一方面,乡村布局混乱、农田水利设施落后,生活设施不健全、自然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等问题,使得乡村人居环境的现状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造成乡村居民生产生活对人居环境产生自下而上的诉求。另一方面教育水平的提升、信息通讯的普及、生活水平的改善,乡村居民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的转变,也促使村民对改善人居环境的需求日益迫切。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选取的城郊型乡村,既不同于具有一些丰富自然资源的乡村或者传统型乡村,也不同于城中村这样的特殊乡村,而是处于城市边缘,依托城镇发展、经济活跃、生活方式“亦城亦乡”,是村民对于人居环境有着高要求的乡村,其人居环境亟需提升。
▲城郊型乡村
以山东省为例,现在做了多个案例的研究和实践,看到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基础设施落后,统筹规划缺失、管理落后等问题。解决人居环境的目标下,公共空间切入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点。在乡村中很多问题,都与乡村公共空间有直接关联,当前的乡村,尤其这些缺乏特色的,位于城市边缘的一些城郊型乡村,推倒重建模式不适合现在乡村的发展。人居环境的提升,就是如何建设的问题,是在改变当前面貌的情况下,最大程度的削弱对原有空间形态的破坏,更好的回应村民的诉求。我们提出一个基于人的诉求,与乡村发展相适应的公共空间的重构策略,有助于延续乡村原有的空间形态、文化、风貌,激活它的活力,推进乡村公共事务的发展等等。
对于乡村公共空间的定义,自出现人的居住到现在,村庄一直是我们重要的生活载体。村庄内村民自由进入进行各类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的地方场所,就是乡村公共空间。具有社会性和空间性双重属性。物质空间形态(空间性)主要包括村民广场、水井周边、田间地头、宅院入口前空地、大树周边等,社会生活交往(社会性)包含村民及村民在公共空间内进行的赶集、表演等各类社会交往活动。
通过重构这样一种方法,对目前解体的结构关系,进行重新架构和设计,让系统内各因子完成优化组合,实现系统的良性转型,打破现有单调的空间格局,进行空间的重新组织。整合是基于发展的需要,利用各种要素内在关联性和功能相互作用机制,将系统中分化的各要素重新关联起来,使系统从无序走上有序的方法。乡村公共空间的整合就是分析空间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通过量的扩张和组织结构的调整,将分化的公共空间进行梳理、组合、联接,最终形成完整有序的空间结构。
▲空间格局
我们可以看到乡村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第一个是城郊型乡村多是被规划为功能分区明确、布局规整的棋盘状,缺乏面状公共空间,且分布往往集中于乡村一处,并以村委会大院、村民广场等形式体现,其他公共空间多为住宅院落错位排布形成的间隙空间和乡村边缘建设的场地。虽然后来随着一些美丽乡村的建设,建了一些文化广场,文化大院,但也基本上都是在村庄的边缘或者利用原来的村委会进行合并建设。这些公共空间,其实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公共空间,就像刚才李敏老师讲的高密度城市的绿地系统一样,看起来是面积够,但布点不合理的空间,实际上是不具备这样一个使用上的方便性和活力的。
▲城郊型乡村公共空间
第二个是公共空间秩序混乱。住宅院落挤在一起,空间“虚体”之间缺乏明确的联系和过渡;村民自行建设的建筑物、院落,农用车、小汽车等侵占街道等公共空间,使得很多空间中表现出明显的封闭性和内向性;很多乡村将将村庄边缘场地改建为公共空间,与内部联系薄弱,使用不便。
▲城郊型乡村公共空间
第三个是公共空间环境恶劣。公共空间的环境恶劣包括配套设施不健全和环境质量水平低两个方面。配套设施不健全主要表现在公共空间建设仅限于场地硬化和设置健身设施,缺少可供停留的座椅亭廊以及进行活动的舞台、绿化,照明、排水不畅等,不具吸引力,村民难以进行多样社会活动。环境质量水平低主要表现为现有公共空间杂物堆积、绿化破碎、土壤裸露,缺乏养护管理,河塘沟渠等水体淤积堵塞,土壤和水体受到污染。
另外,乡村的无序建设和缺乏引导的拆旧建新,使得建筑风格杂乱多样,对于具有文化价值的老建筑多采用圈地保留、任其老化的方式,乡村的整体风貌极不协调。以城市的形式建设乡村,公共空间没有延续乡村的历史、情感、文化内涵;照搬欧式以及江浙的乡村建设模式,采用与当地极不相符的“线脚柱式”“粉墙黛瓦”,或片面求洋求新,使用与乡村风貌不相符合的材料、工艺、形式、色彩,乡村地域传统特色风貌不复存在。
▲城郊型乡村建筑风格
基于以上问题,采用这样一个重构的方式,依据自组织原则、人性化原则、整体性原则、延续性原则对乡村公共空间的社会性进行重构。
▲公共空间重构原则
社会性重构主要是包括对生产系统和交往系统这两个方面的考虑。交往系统主要就是根据人的必要性,自发性和社会性三种活动进行分类,分别针对他在乡村中有什么样的需求,提出相应重构原则。
在空间性重构下,首先就是一个网络化的构建,这是一个利用土地分析的方法,能够看出来这里面空间缺乏非常鲜明的土地转换关系,外部空间的网络化不够鲜明,在这里面可以采用一些拔钉子的方法,清除一些占用公共空间的消极建筑,或者部分环境,根据我们的需要,来重新营造一个供人活动的公共空间。
再一个是节点的组合,比如在村庄中原有封闭的村委会,还有废弃的宅基地,另外一些坑塘、水系等,具备生态型的环境,还有一些具有承载乡愁记忆的建筑和场所等,把这些选择出来作为节点,赋予它相应的功能。再进一步,进行道路系统的疏通和治理,利用乡村中的道路,很好串联它的节点。
这样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网络化的空间,还有一些零散的小的类似于城市中的口袋,花园一样小的房前屋后的零散空间活力,也采用一些方式进行激活。对于街道这一乡村中最重要的线性空间,也要做非常重要的处理,对于基底和建筑路面的改造,把风土人情加以展示。
▲空间性重构
这些都是在一些研究方法上的工作内容的研究,并不是每一个乡村都做到面面俱到。对于空间形态的多样性塑造里边,封闭型空间的打破,可以看到图中有一个原有封闭的村委会,现在把它打造成为一个供市民活动的开放性广场。还有村庄的入口标志性空间的改造,对于原来那种标志性不强的村庄,可以采用村入口处合理的塑造,形成它的一个标识。还有传统建筑,个别村长里会保留下某些历史感的建筑。还有生产性设施景观化,像水塔,也是比较多见的。对于生态空间的改造和提升,像水系,也是一个常规的处理方法。
现在我们分析一个郊型乡村公共空间重构实践案例——滕州市西岗镇高庙村。高庙村位于山东省经济强镇——西岗镇东北部,郭河南岸,距镇政府驻地3.8公里,现有891户、3315人(2016年),村庄占地 1081 亩,2015年村集体收入72.4万元,人均可支配收入19136元,村民主要收入来源以外出务工、农业为主,是典型的城郊型乡村。通过对这个村的调研,我们看到基本问题是一致的,就是空间格局的单调,活力的缺失,环境恶劣,管理落后等,首先进行空间秩序的网络化构建,采用拔钉子的方式,节点组合的方式,对村庄内公共空间等级重新构建,使得空间层次变得更加明确。这些对于街道空间的改造,广场空间,村入口标志性的改造,村子确实没有什么特色,在村入口设计的时候做了特色设计。滕州是鲁班的故里,也有外出务工人员,做了标识。村子里有比较老的皇家大庭,地主家的大院,仅存的一间正房,进行改造,打造成村子里面一个吸引人去的活动场地。
▲山东滕州市西岗镇高庙村
总结下来,在我们实践当中,应用的比较明确的,同时也是跟实际操作非常有作用的就是这四点,首先是拆违,这是前提,拆违可以为我们得出更多的空间。第二个是对于关键的位置,采用拔钉子的方式,打造节点形象。第三,充分利用现在土地的流转,除了承包地,包括宅基地,也实现了“三权分立”,把村庄原有的空间进行激活。第四点,采用置换的方式,对产业进行合理的调整,把一些污染型,噪音比较大的调到村外去,村内保持服务性设施。
任震: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副院长,教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规划师。山东土木建筑学会建筑教育专委会秘书长、济南市风景园林学会副理事长。校风景园林专业负责人,省级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先后指导学生10余人次在全国性大学生设计竞赛中获奖。著有《建筑学专业实习手册》,发表论文20余篇。
编辑:liufu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