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不仅要更新,还应更“精”
近日,《北京街道更新治理城市设计导则》公诸于众,明确了首都街道的总体规划要求、核心设计要点、机制保障与专项治理等内容,旨在指导全市道路、胡同、街坊路等方面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控。
此前,《上海市街道设计导则》确定了“安全、绿色、活力、智慧”四大导向,其重点对街道空间内与人的活动相关的要素进行设计引导,包括主要功能设施、步行与活动空间、附属功能设施以及沿街建筑界面。
毋庸置疑,城市规划不可能一步到位,城市功能也不会一成不变。因此,街道更新将城市中已经不适应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区域作必要的修复、织补乃至升级改造,同时修缮古迹遗存,传承历史文脉,这一举措意味着城市的再一次成长。
从城市的层面上说,城市更新从未止步。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到旧城改造乃至区域转型,城市发展内容在不断深化。深圳是全国最先迈入城市更新常态化和制度化阶段的城市,2009年业已制定城市更新办法。而广州的城市更新办法让其在“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的基础上,走上了探索“微改造”的模式。
从街道的层面上说,作为城市空间的核心要素之一,街道空间是城市空间最为基本的骨架,与城市功能紧密关联。街道更新,犹如人体的新陈代谢,如何进行自我调节,将对其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街道更新坚持什么原则、如何分类施策、深度发力领域等均需重点研究。
秉持人本主义。街道空间是城市道路交通功能和基础设施的重要承载空间,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街道”只是更新的客观对象,“人”才是街道更新中的“核心”。人是城市的单元和细胞,要更多地体现人文关怀、以人为本、用心用力,留住区域的文化、记忆、人情味,服务于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坚持分类施策。人本主义的城市发展,街道更新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尊重多元化,包容多样性。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属性可分为历史街区保护、基础设施更新、建筑功能转换等多类别。以北京导则为例,它分为首都功能核心区、中心城区、两轴地区等六大类。无疑,在街道更新过程中,尤其要加强风貌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彰显人文底蕴。
亟待制度建设。街道更新是探寻城市发展的需求。然而,就像北京导则强调的那样,街道更新面临各方利益复杂的纠葛。街道内的各类空间和设施涉及管理部门众多,存在权责交叉、衔接不畅和统筹不力等现象。如何设计满足多方诉求的制度,调动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实现协调、可持续的有机更新,值得深入思考。
总之,街道更新要始终秉持人本主义、坚持分类施策、加强制度建设,方能为城市发展添动能,共筑新生、共创未来。
编辑:li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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