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伟:主题性景观的是与非
一般认为主题性景观起源于17世纪的欧洲,是为集会和庆典活动设置的娱乐公园(AmusementPark)。1952年,世界上最早的根据120个荷兰著名景点微缩形成的主题公园在荷兰海牙建成。1955年,动画大师沃特·迪士尼将其在洛杉矶的拍片现场进行改造,做成第一个现代娱乐主题公园迪士尼乐园(Disney Land)。
主题性景观(Themed Landscape),即带有明确主题思想和内容的景观创作模式,如今大有在行业内被滥用的趋势。比如你参加一个投标,领导们最关心的是你的主题定位是什么;评审专家们会因为你缺乏主题而一票否决。市场的导向使许多设计师甚至不加思考就认为景观创作都得要有主题,否则设计就无从下手。有的甚至在设计中取个好听的题目或名字,然而做的与此毫不相干。忽悠的目的很明确,只要领导认可,干什么都行。
主题性景观是文化包装的一种表现形式,一方面启发人的想象,同时也引导人们朝主题所指的方向去欣赏,从而获得与作者相同或类似的景观体验;另一方面,正因这种引导性,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欣赏者的自由想象空间。
景观创作都要有思路,但不是非得有主题。主题不等于思路,思路包括了主题,也包括其他不同的创作手法,如比喻、象征、暗示等,既可以是写实的,也可以是抽象的表达。
无论是主题还是非主题性景观的创作,构思的目的都是为了寻找场地的语境,给形象空间一个逻辑关系。任何主题如果没有形象与空间意义,就无法指导创作,作品就会语言混乱,表达不到位,甚至无法解读。
就景观的特殊性而言,非主题性应该是景观的主体,将人的生活空间广泛主题化肯定是不合适的,因为我们不是生活在童话世界里,干什么事都被一个主题罩着。人对生活、对风景的体验,大多数情况下是要交给个人自己去完成,而不是被迫接受别人的主题引导。
看到一处风景,就写诗、题字,然后刻上石壁,以流传千古,这种做法在中国流行了几千年,殊不知这是极其霸道的做法。表面看是给景观点了题,赋予了文化,实际上是以个人的“文化”破坏了自然,干扰了别人的欣赏。把每一处风景都贴上文化标签是将“景观”格式化,从而限制个人审美的自由。以这种方式去流传千古是不道德的,是一种文化的霸凌(bully)。
每一个人都有权力以自己的方式去看待一个景观,但没有权力在景观的石壁上刻上题字、诗文或姓名,无视别人的精神感受。当然有些历史遗迹需要保护,但新的景观建设中刻字题诗装文化人就不对了。
景观是好看的东西,正因这点好看,使我们忘记了景观在本质上是我们的户外生活空间。设计工作的重点是创造一个既符合自然规律又能为人的生活带来便利,同时能成为人的精神归属的场地。
设计中常常遇到的问题是复杂多样的,每一个都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场地中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首当其冲,要引起我们的注意。一个好的设计师绝不会无视自然的存在,要把场地中的一草一木、地形地貌、阳光雨露,都当作设计的一部分。人的衣食住行,喜怒哀乐无不与周围的空间发生关系。处理好人的生活所需以及精神寄托,才真正使设计具有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精神价值的呈现。
从画在纸上的线条,到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设计所要表达的是场域内在的文化秩序和我们认识自然及自然相处的方式。能从简单的表面看到事物复杂的内在结构和发展规律,这需要科学视野;从复杂的结构和细节里找出规律和核心要素,这是景观规划所遵循的逻辑,将这两者巧妙地融合并赋予文化艺术的内涵才是景观创作的核心意义。主题与非主题都只是创作的途径。解决了问题、实现了效益、注入了情感,才是好的设计。
编辑:li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