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不久前,有关部门提出: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针对这一提法,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园林局原副局长刘秀晨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思考。本报予以刊登,以期引起广大业内人士的关注和讨论。
为了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宜居环境,在总结多年实践和参照国际规范的基础上,国家对城市各类规划建设用地都有绿地率的要求,大体上都在30%上下,学校、医院等高达45%。不同性质的用地绿地率有高有低。随着城市建设用地供应愈加紧张以及国家为保护耕地实施土地紧缩的政策,节约土地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为此,政府实施了多种举措,如厂房的多层立体化、公建的综合与集约利用、压缩某些建筑项目占地过大的指标,反对讲排场,实事求是合理安排新建项目的建筑面积等等。这些都是十分必要的。
最近有消息说,某职能部门对工业企业建设提出要求:可以不要绿化,如果要,不得超过20%。也就是说,不得再创建花园式工厂。笔者并不是一味反对经过研究出台的新措施,但是对此确实也存不少疑虑。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宜居城市要有基本的生态保障。绿化是维持城市生态最重要的手段,特别是非沿海的干旱城市。城市湿度、降温、吸收有毒气体、滞尘、防噪、杀菌等,这些重要的城市防范功能主要是靠绿化来完成的。当然,这些功能也是生产工人的基本劳动的权益,怎能一下子就把工业企业厂区绿地率降为零或是不能高于20%呢?有人讲,30%绿地率已经由公共绿地和行道树绿地分担了,工厂可以不要再投绿化。孰不知,城市绿地率合理分布是要靠各种功能的绿地共同完成的。车间周边难道就不需要增湿、降温、减噪、滞尘吗?绿地率这样降下来是以什么监测数据和理论为依据呢?建设宜居城市的结果能以减少城市绿地来完成吗?过去提出的30%以上的绿地率的规定是不是在保证基本生态需求上是错误的呢?
二、如果全国这一绿地率指标全都降下来,在城镇化的新进程中会出现新建区绿地率低于老的建成区的现象,新城的宜居性也许就会比旧城差,这是发展还是倒退?
当然,并不是新的城镇化绿地率越高越好,同理,更不是新的城镇化绿地率越低越好。这种绿地率改变的举措对城市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
三、有人讲,国外不少新区没有树,生态也不错嘛!是的,那是这些城市的生态是以整个城市有大面积、成规模的周边林地为依托的,也有的沿海城市季风给带来了较好的气候条件。即使这样,国外还是有不少城市源源不断地到中国考察并学习我们城市绿化特别是行道树的经验和成果。就是说,并非国外的一切都是楷模和标准,他们也在不断学习我们。
好了!既要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宜居城市,又要最大限度地节地,让土地发挥最全面的综合效益。显而易见,一个“临界点”的概念就十分重要并应引起关注了。其实,不仅是绿地率,在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经济运行……中,处处都有“临界点”的问题。右了不行,左了也不行。不同专业、不同角度、不同观点如何统一于客观的科学的临界点上来,是创建和谐社会和宜居城市不能回避的问题。
面对国家大发展的机遇和各种基础建设的高峰期,如何节约土地呢?笔者以为,除了上面谈到的一些已经把握的措施手段,最重要的是建设项目的适度降温。宏观调控措施要从经济发展速度与环境资源的依存度与积极安排就业等方面统盘考虑。建设项目适度减少,新的占地压力就延缓了。其次,必须上的建设项目应较多地从城市废弃地并结合旧城改造、城市更新(当然不是破坏文物)挖潜择地,这样,新项目绿地率就有可能保证。原有城市绿地率的标准,总体上讲应该是基本合理的,应视为维持城市生态的基本临界线,要改就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不能因为今天讲节约土地了,就把绿地也“节约”了。我们讲构建节约型绿地,是反对花太多的钱搞奢豪型绿地,要节水节能、适地适树,反对搞太多的建构筑物、水法、灯具和贵重植物,而不是“节约”绿地,更不是不要绿地。
寻找城镇规划建设中的各种“临界点”并不容易。能不能找到呢?有没有标准呢?回答是肯定的。通过调查研究、理论分析、数据整理,通过与国内外的比较研究,从对子孙后代永续发展的责任出发,总可以找到公允的判断并求得共识。当然,不只是绿地率的临界点,各种临界点都应引起关注。在学术界、社会界和综合部门共同努力下,研究透彻,这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统筹城镇规划的大事,任何标准规范、法规都不应该说改就改。
摘自《中国建设报》2008.03.25 刘秀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