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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那曲镇色尼河公园、色尼河两边绿化及路灯工程招标
[日期:2010-06-11]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XZZB-ZGYD-NQNHGY100002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西藏
工程名称: 西藏那曲镇色尼河公园、色尼河两边绿化及路灯工程一标段
招标单位: 那曲地区建设局
代理单位: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一)项目名称:那曲镇色尼河公园、色尼河两边绿化及路灯工程;(二)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三个标段:一标段:色尼河公园(浙江路拉萨路交叉路西南边),规模:总用地面积5116.65平方米,绿化面积3462.92平方米,道路铺地面积1653.73平方米,停车位6个,电子信息墙5.7平方米,道牙长度725.57平方米等附属设施(具体以实际面积为准)。
(三)招标范围: 详见施工图;(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五)建设地点: 那曲地区;(六)计划工期为2010年7月31日完工;(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报名条件: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能够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无不良记录,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一个标段工程项目进行投标;(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区外企业需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预备案才能报名。不接受联合体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企业;(三)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造师贰级及贰级 以上资质且具有高原项目施工经验;(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预备案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单位介绍信;(6)拟投入本工程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证书;(7)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且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该工程不少于100万元的银行资金证明(公告发布之日后有效)。五、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详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报名期限: 2010-6-9|2010-6-13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891-6812770
联系传真: 0891-6812770
联系地址: 那曲地区有形市场或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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