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 园林古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4.1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 园林绿化专业)。
4.2本工程要求资格预审前提交投标保证金3万元(叁万)。
6、资格预审申请时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机构出具的企业2010年5月至2010年7月为其缴纳的缴费清单)等(以上必须提供原件);同时受到各种处罚的必须主动提供资料,否则一旦发现,将取消入围资格。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惠山区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景观绿化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10年8月26日下午15:00--16:00时(16:00截止)送至无锡市惠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6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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