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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鹿湖森林公园重点景观区域改造工程招标
[日期:2010-08-19]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穗开发改投[2009]65号、穗萝农林水[2009]105号、穗萝农林水[2010]9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广州市天鹿湖森林公园重点景观区域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单位: 广州市萝岗区林业管理中心
代理单位: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天鹿湖森林公园重点景观区域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萝岗区林业管理中心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i]: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汤工      联系电话: 61002282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麦小姐    联系电话:  3720587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2111245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萝岗区天鹿湖森林公园内
四、项目概况:
萝岗区天鹿湖森林公园内改造游览步道1390米,新建游览步道730米;改造休息平台3处,新建休息平台8处;改造休息亭3座;禾雀花保护3处;种植紫色禾雀花。(详见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项目编号】2010-4808           ,萝岗区天鹿湖森林公园内改造游览步道1390米,新建游览步道730米;改造休息平台3处,新建休息平台8处;改造休息亭3座;禾雀花保护3处;种植紫色禾雀花。(详见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过程,预计发包价:约577万元(概算投资额)。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0年8月18日至2010年9月7日11时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0年9月7日9时30分至11时0分。
2. 开标时间:2010年9月8日14时0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萝岗交易部(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开标大厅(1)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5万元,投标担保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或年度保证金的方式缴纳,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报名条件: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贰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要求为具有绿化园林(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6、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7、投标人自 2008 年 8 月18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如投标单位的业绩是多资质联合体的,则按照联合体成员单位书面约定的份额为准计算,否则进行均分。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市属企业有效资质证书。(注:只限单独进行招标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项目选择此项)。
9、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上的“建筑活动不良记录”上公布名单为准。
注:上述第2、3、4、5、6、7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
十二、确定正式投标人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正式投标人必须是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十三.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四.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六、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七、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网站(网址:http://www.getdd.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和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十、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GDCA))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能力。投标人可以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设立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代办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V1.1.2.1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一、招标图纸的获取可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
报名期限: 2010-8-18|2010-9-7
联 系 人: 麦小姐
联系电话: 37205877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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