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贰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要求为具有
绿化园林(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6、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7、投标人自 2008 年 8 月18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如投标单位的业绩是多资质联合体的,则按照联合体成员单位书面约定的份额为准计算,否则进行均分。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外地、省(部)属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市属企业有效资质证书。(注:只限单独进行招标的城市园林
绿化工程专业承包项目选择此项)。
9、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上的“建筑活动不良记录”上公布名单为准。
注:上述第2、3、4、5、6、7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
十二、确定正式投标人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正式投标人必须是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十三.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四.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六、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七、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网站(网址:http://www.getdd.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和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十、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GDCA))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能力。投标人可以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设立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代办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V1.1.2.1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一、招标图纸的获取可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