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国家批准的市政公用行业(
风景园林)乙级的
设计单位,具有类似工程及以上等级的设计成果。
3.2 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有
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主持类似建筑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需具有省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行业认定证明。
3.5 本项目招标参照四川省政府《川府发[2008]36号文件》的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6 月 7 日至2010年 6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吉林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贵阳街287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6 月 29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 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贰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