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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日期:2008-10-30]  来源:义乌新闻网  作者:冯旭飞   发表评论(0)打印



    10月28日上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举行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座谈会,对2007年“国家园林城市”进行表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宋英豪代表义乌市,从会上捧回“国家园林城市”牌匾。

  “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由国务院授权建设部统一颁布,是国家评价城市园林绿化水平的最高荣誉,每两年评选一次。“国家园林城市”的评选有一套严格的系统,主要包括道路、居住区、植树、生态环境、城市基础设施等七个大项。

  近年来,我市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浙江省园林城市”、“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称号。至2007年11月,义乌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7.83%、41.2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33平方米。近三年来,我市投入园林绿化建设资金6.49亿元,拨付园林绿化养护经费共计4600多万元。

  本次座谈会上,建设部共表彰了45个2007年“国家园林城市”,浙江省仅衢州市和义乌市获此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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