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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09-03-09]  来源:半岛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巩固和深化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成果,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全面完成复查任务,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在此基础上,抓重点,促整改,求实效,集中力量解决迎检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提高全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要求和2005年修订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05】43号),我市在本次迎检工作中,重点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完成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职能机构建设、园林绿化队伍建设、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执行情况以及近几年来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情况的全面评估任务,制订园林城市复查措施;

  2、对我市园林、市政、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城市园林、市政、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

  3、完成迎检期间城市环境布置任务,以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4、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力量,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迎检资料整理和编制任务;

  5、加大城市园林绿化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章行为,巩固我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

  三、工作措施

  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迫,必须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一)对照标准,周密部署。市建委园林局要对照新标准,提出全市迎检工作实施意见和整改计划。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区域和本部门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制订相应整改和实施计划。同时,按照迎检工作具体要求,对我市城市园林绿化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努力提高迎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突出重点,做好整治。积极开展明查暗访,设立举报电话,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完成任务不力和各种占绿、毁绿以及损坏绿化行为及时进行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主要包括:一是开展全市公用设施专项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全市园林、市政、环卫等公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治和修复,切实提高公用设施完好率。二是开展占绿、毁绿以及损坏和破坏绿化行为专项整治。在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前,城管执法部门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次占绿、毁绿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种违法建设、擅自占绿、毁绿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各区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城市广告管理标准要求,对全市设在园林绿地中的各类广告进行清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广告要及时整改,未经审批而擅自设置的广告要坚决清除。四是开展迎检线路专项整治。要选好迎检线路,并根据迎检工作要求对选定的线路进行全面整治。城市管理部门要对迎检线路上的园林、市政、环卫等设施进行全面整改,沿线各种违章设施应撤除,同时加强无证摊贩管理,取缔各种流动摊贩,维护城市良好的公共秩序。公安部门要加强迎检线路的车辆管理,实现城市交通畅通,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确保迎检线路达到迎检要求。五是抓好迎检期间的环境保障工作。要根据迎检要求,制订环境布置方案,落实环境布置任务,提升迎检环境品位。

  (三)密切配合,完善资料。资料准备工作是迎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区各级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市迎检办要做好全市迎检工作的资料汇总和整编工作,各区和各主管部门要根据市迎检联席会议和迎检办要求,及时、准确提供迎检工作有关资料。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需要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市宣传部门要根据迎检工作要求,制订宣传工作计划,及时宣传和报道相关工作进度。市、区各级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迎检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广泛宣传近年来我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情况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所带来的成果。要与迎检工作相结合,与《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与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相结合,充分运用报纸、网络、电视台、电台、户外广告、公交车车身等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通过宣传,使广大市民了解迎检工作有关情况,动员全市市民参与到迎检工作中来,形成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建立青岛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迎检办公室,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创建活动,各区和涉及到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班子。在具体任务落实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

  四、工作步骤

  按照总体要求,从2009年2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迎检工作,以高质量、高标准实现迎检工作目标。具体步骤如下:

  (一)动员准备阶段(2009年2月10日至2月27日)

  建立迎检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各责任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落实各项工作目标。下设办公室在市建委园林局,并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围绕迎检工作开展准备工作。印发《青岛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国家园林城市迎检动员大会,分解和落实迎检工作各项任务,制订迎检工作宣传方案,全面启动迎检工作。各区和有关部门根据市创建工作要求,广泛动员,营造气氛,对照迎检工作标准,认真组织自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市迎检办组织召开第一次迎检协调会,了解迎检工作进程,布置落实下步工作,并向省厅汇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市迎检办组织全市性模拟检查,检查迎检工作落实完成情况,对查出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好省园林城市复查迎检接待工作。

  (二)整改提高阶段(2009年3月1日至3月5日)。各区和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指标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市迎检办完成迎检工作资料汇总和整理。市迎检联席会议召开扩大会议,听取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市迎检办组织人员通过明查暗访形式,对全市迎检工作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三)迎检冲刺阶段(2009年3月5日至2009年3月7日)。根据省迎检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进行整改。召开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布置复查迎检工作任务,再次组织开展全市迎检模拟检查,对检查出问题着手整改,并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接待工作。

  附件1:青岛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附件2:青岛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1:

  青岛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组  长:夏  耕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胡绍军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王卫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宪政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明君      市发改委主任

  汤吉庆      市建委主任

  张洪训      市交通委主任

  徐聪龙      市编办主任

  周  安      市财政局局长

  王亚军      市规划局局长

  单强炜      市市政公用局局长

  陈培新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市公安局局长

  宋春康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建军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丁  伟      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

  吴  勇      市城市园林局局长

  万建忠      市南区区长

  王京文      市北区区长

  李奉利      四方区区长

  张  杰      李沧区区长

  慕建民      崂山区区长

  刘圣珍      城阳区区长

  纪  敏      黄岛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园林局,王卫平兼任办公室主任,汤吉庆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吴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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