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园林工程质量评定办法及检验评定标准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办法及
河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市政局、园林局(处):
为了加强我省城市园林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指导全省城市园林工程质量评定工作,我厅组织制定了《河南省城市园林工程质量评点办法(试行)》和《河南省城市园林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试行期满,现正式印发给你们,望各地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河南省城市园林工程质量评点办法
2、河南省城市园林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河南省城市园林工程质量评定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提高我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水平,指导开展全省城市园林工程质量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园林工程质量评定活动主要在全省设市(地级)城市中开展。本《办法》适用于竣工已达一年以上,绿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等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评定。
第三条 城市园林工程质量评选工作每年开展1-2次。参评单位应首先向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河南省城市园林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组织进行考评,符合《标准》规定的园林工程,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批准授予城市园林工程“合格”或“优良”等级证书。获得市级“优良”的园林工程,当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授予市级“优良”等级质量证书。绿地面积3公顷以上,总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向省建设厅推荐参加省级“优良”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评定。省建设厅对各市推荐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检验考核,符合《标准》的,由省建设厅批准授予河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优良”等级证书。
第四条 申报评定城市园林工程“优良”或“合格”等级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园林工程名称、地址、面积、开工竣工日期、工程总投资;
2、施工单位有关情况(资质等级、企业规模、注册地址、近三年内施工的主要项目名录等);
3、按照《河南省城市园林工程质量评定标准》逐条衡量,以数字和事实为依据,全面介绍工程施工情况。
二、其他文件
1、工程有关设计图纸;
2、设计变更、技术变更文件;
3、竣工图和工程决算等。
第五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
附件2
河南省城市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二章 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等级及程序
第一节 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
第
第
第
第
第
第二节 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
第
第
一、合格
1、主控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一般项目抽检的点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抽验的点数中,有6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二、优良
1、主控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一般项目每项抽检的点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点符合优良的规定,该项目即为优良;优良项数应占检验项数50%及期以上。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第
一、合格: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全部合格。
二、优良: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全部合格,其中优良项数占其分项项数50%及其以上。
第
一、合格
1、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土建工程的质量均全部合格;
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基本符合要求;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各达60%及其以上。
4、乔灌木成活率达95%以上,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达98%以上;花卉成活率达95%以上,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草本地被覆盖率达95%以上。
二、优良
1、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土建工程的质量均为优良;
2、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全部符合要求;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各达85%及其以上;
4、乔灌木成活率达98%以上,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达98%以上;花卉成活率达98%以上,草坪覆盖率达98%以上,草本地被覆盖率达98%以上。
三、当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的时候,必须及时整改使其合格。
第三节 质量检验评定程序
第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采用
第
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土建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采用
第
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应采用表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应采用表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应采用表
第
第三章 园林绿化工程
第
第一节 种植土工程
第
(Ⅰ)主控项目
第
检查数量:全数。
检查方法:检查土壤分析报告、工程中间检收记录,观察检查。
(Ⅱ)一般项目
第
检查数量:每300?抽查一点,每点为50?,但不少于3点。
检查方法:观察后尺量检查,检查土壤分析报告,对照图纸。
(Ⅲ)允许偏差项目
第
检查数量:同一般项目
第二节 植物材料工程
第
(Ⅰ)主控项目
第
检查数量:全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对照图纸、合同、预算中的植物材料品种、检查“植物检疫证”及苗木出圃检验合格证。
(Ⅱ)一般项目
第
检查数量:乔灌木及球类按数量抽查10%,但乔木灌木、球类各少于10株时应全数检查,每株为一点;不少于5点;草坪、草木地被按面积抽查20%,3?为一点,但不少于3点;≤50?应全数检查;花卉按数量抽查20%,10株为一点,但不少于3点,≤100株应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挖样洞和尺量检查,检查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Ⅲ)允许偏差项目
第
检查数量:同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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