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园林基本术语标准》的公告 第73号
现批准《园林基本术语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91-2002,自2002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 总则
2通用术语
综合运用生物科学技术、工程技术和美学理论来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环境资源,协调环境与人类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生态健全、景观优美、具有文化内涵和可持续发展的人居环境的科学和艺术。
在一定地域内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因地制宜地改造地形、整治水系、栽种植物、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方法创作而成的优美的游憩境域。
栽种植物以改善环境的活动。
栽种植物以改善城市环境的活动。
以植物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
3城市绿地系统
3.1城市绿地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城市绿地。
供公众游览、观赏、休憩,开展户外科普、文体及健身等活动,向社会开放,有较完善的设施及良好生态环境的城市绿地。
单独设置,为少年儿童提供游戏及开展科普、文化活动的公园。
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移动保护野生动物,供观赏、科普及科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和动物繁育,并具有良好设施的绿地。
进行植物科学研究和引种驯化,并供观赏、游憩及开展科普活动的绿地
园林化的墓地。
以盆景展示为主要内容的专类公园。
以盲人为主要服务对象,配备以安全的设施,可以进行触觉感知、听觉感知和嗅觉感知等活动的公园。
以植物观赏为主要功能的小型绿地。可独立设园,也可附属于宅院、建筑物或公园。
历史悠久、知名度高,体现传统造园艺术并被审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园林。
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以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点(区)为主形成的具有城市公园功能的绿地。
以纪念历史事件、缅怀名人和革命烈士为主题的公园。
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
沿城市道路、城墙、水系等,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狭长型绿地。
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公园。
模拟自然界岩石及岩生植物的景观,附属于公园内或独立设置的专类公园。
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
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化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中除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
城市居住用地内除社区公园之外的绿地。
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内的绿地。
在建筑物顶上建造的花园。
利用除地面资源以外的其他空间资源进行绿地的方式。
具有一定景观价值,对城市整体风貌和环境起改善作用,但尚没有完善的游览、休息、娱乐等设施的林地。
3.2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由城市中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组成的整体。
对各种城市绿地进行定性、定位、定量的统筹安排,形成具有合理结构的绿地空间系统,以实现绿地所具有的生态保护、游憩休闲和社会文化等功能的活动。
城市中所有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
一定城市用地范围内,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占该用地总面积的百分比。
一定城市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城市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在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周围或相连城市之间设置的用以控制城市扩展的绿地开敞空间。
从城市外围嵌入城市内部的绿地,因反映在城市总平面图上呈楔形而得名。
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确定的各种城市绿地的边界线。
4园林规划与设计
4.1园林史
园林及其相关因素发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
对古代园林和具有典型古代园林风格的园林作品的统称。
中国古代供帝王贵族进行狩猎、游乐的一种园林类型。
在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建有宫室和别墅,供帝王居住、游乐、宴饮的一种园林类型。
古代皇帝或皇室享用的,以游乐、狩猎、休闲为主,兼有治政、居住等功能的园林。
古代官僚、文人、地主、富商所拥有的私人宅园。
指寺庙、宫观和祠院等宗教建筑的附属花园。
4.2园林艺术
在园林创作中,通过审美创造活动再现自然和表达情感的一种艺术形式。
泛指对园址场地条件的勘察、体察、分析和利用。
使环境具有观赏价值或更高观赏价值的活动。
对景观自身条件加以利用,或借用外部景观从而完善园林自身的方法。
通过园林的形象所反映的情感,使游赏者触景生情,产生情景交融的一种艺术境界。
在树木或其他物体中间保留的可透视远方景物的空间。
呈现于盆器中的风景或园林花木景观的艺术缩制品。
以植物为主要材料,经过艺术加工而成的作品。
植物在不同季节表现出的外观。
4.3规划设计
综合确定、安排园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主要内容、基础设施、空间综合布局、建设分期和投资估算的活动。
确定园林各种构成要素的位置和相互之间关系的活动。
使园林的空间造型满足游人对其功能和审美要求的相关活动。
在游览旺季的日高峰小时内同时在公园中游览活动的总人数。
对原有地形、地貌进行工程结构和艺术造型的改造设计。
确定园林中道路的位置、线形、高程、结构和铺装形式的设计活动。
按植物生态习性和园林规划设计的要求,合理配置各种植物,以发挥它们的园林功能和观赏特性的设计活动。
单株树木栽植的配植方式。
两株树木在一定轴线关系下相对应的配植方式。
沿直线或曲线以等距离或按一定的变化规律而进行的植物种植方式。
由多株树木成丛、成群的配植方式。
4.4园林植物
适于园林中栽种的植物。
具有观赏价值,在园林中供游人欣赏的植物。
古树泛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及神话故事的树木。
株丛密集、低矮,用于覆盖地面的植物。
以某种方式攀附于其他物体上生长,主干茎不能直立的植物。
在当地温室或保护地条件下才能生长的植物。
具有观赏价值的草本植物、花灌木、开花乔木以及盆景类植物。
沿道路或公路旁种植的乔木。
草本植物经人工种植或改造后形成的具有观赏效果,并能供人适度活动的坪状草地。
成行密植,作造型修剪而形成的植物墙。
用开花植物栽植、修剪而成的一种绿篱。
多种花卉交错混合栽植,沿道路形成的花带。
模仿自然植物群落栽植的、具有合理空间结构的植物群体。
4.5 园林建筑
园林中供人游览、观赏、休憩并构成景观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统称。
园林中供休息、装饰、景观照明、展示和为园林管理及方便游人之用的小型设施。
园林中屋檐下的过道以及独立有顶的过道。
供游人休息、观赏风景的临水园林建筑。
供游玩宴饮、观景之用的仿船造型的园林建筑。
供游人休息、观景或构成景观的开敞或半开敞的小型园林建筑。
利用地形或在地面上垒土、筑石成台形,顶部平整,一般在台上建屋宇房舍或仅有未栏,供游人登高览胜的园林构筑物。
开在园墙上,形状多样的门洞。
可攀爬植物,并提供游人遮荫、休憩和观景之用的棚架或格子架。
悬挂或张贴在园林建筑壁柱上的联语。
挂在厅堂或亭榭等园林建筑上的题字横牌。
5园林工程
园林中除建筑工程以外的室外工程。
有关植物种植的工程。
将胸径在
苗木不能及时栽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做临时性填埋的绿化工程措施。
用灌木或花卉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周围进行绿化、美化载植。
种植植物的成活数量与种植植物总量的百分比。
因立地条件和小气候而选择相适应的植物种进行的绿化。
将乔木或灌木做修剪造型的一种技艺。
指蔬菜、果树、观赏植物等的栽培、繁育技术和生产管理方法。
园林中以造景或登高览胜为目的,用土、石等材料人工构筑的模仿自然山景的构筑物。
以石材或仿石材料布置成自然露岩景观的造景手法。
用自然山石掇叠而成假山。
用艺术手法将人工材料塑造成假山。
造园中的水景处理。
保护园林水体岸边的工程设施。
经加压后形成的喷涌水流。
6风景名胜区
6风景名胜区
指风景名胜资源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可供人们游览欣赏、休憩娱乐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域。
经国务院审定公布的风景名胜区。
保护培育、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风景名胜区,并发挥其多种功能作用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
著名的自然或人文景点、景区和风景区域。
能引起审美与欣赏活动,可以作为风景游览对象和风景开发利用的事物的总称。
具有独立欣赏价值的风景素材的个体。
由若干相互关联的景物所构成、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并具有审美特征的基本境域单元。
根据风景资源类型、景观特征或游人观赏需求而将风景区划分成的一定用地范围。
可引起良好视觉感受的某种景象。
为游人安排的游览、欣赏风景的路线。
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所能容纳的合理的游人数量。
国家为合理地保护和利用自然、文化遗产而设立的大规模的保护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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