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光焘:对北京市风景名胜区工作的几点意见

2007-08-18 08:00:00         来源:中国风景名胜网     浏览次数: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2003年10月2日)

 

    今天,利用国庆放假期间,我与部有关司局同志一起,到北京市风景名胜区做一点调研,并与北京市有关同志们一起对加强北京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做一些讨论。

    一、充分认识风景名胜区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求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生态环境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提高,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风景名胜资源是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国家资源。严格保护、永续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是我们的责任。风景名胜区是风景名胜资源集中的地区,可供人们游览休闲,也是科研教育的基地。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风景名胜区事业为旅游事业发展提供了条件,活跃了地方经济,富裕了百姓,增加了财政收人。今天,我看了龙庆峡、古崖居、玉渡山,再次感觉到,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对地方发展十分重要。
        北京的风景名胜资源极其丰富。八达岭长城不仅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也是著名的世界遗产;不仅是首都文明的象征,也是国家乃至人类文明的象征。今年北京十三陵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使目前我国世界自然文化遗产达到29处。这些都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的重要见证,是人类社会共有的宝贵财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风景名胜区旅游观光的人越来越多。据统计,北京市风景名胜区每年接待游人近2千多万人次,其中外宾就达上百万人次,全市旅游综合收入约达30亿人民币,不仅带动了旅游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还扩大了就业,在首都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保护好风景名胜资源,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良好愿望。因此,重视风景名胜区工作,保护好、开发好、利用好北京的风景名胜资源,既是对国家利益负责,也是对人民利益负责、对历史负责。
    二、北京市风景名胜区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成绩显著
        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北京市园林局勇于探索,真抓实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建立了国家、市、区(县)三级风景名胜区管理体系。1999年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北京市园林局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职能。市园林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估工作。经区(县)政府申报,2000年北京市政府审定批准了潭拓戒台、慕田峪长城、石花洞、十渡。云蒙山、东灵山一百花山、龙庆峡松山一古崖居。金海湖一大峡谷一大溶洞等为北京市首批市级风景名胜区,其中石花洞于2002年被国务院审定列人第四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同时,各区、县政府也相继审定、批准了17处区(县)级风景名胜区。至今北京市已有风景名胜区26个,总面积2200多平方公里,占北京国土面积的13.1%。初步建立了以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为龙头,以市级风景名胜区为骨干,以 (区)县级风景名胜区为基础的风景名胜体系,一批珍贵的风景名胜资源纳人了保护和管理的轨道,这些风景名胜区围绕在北京的东北、西北、西南,分布在北京市9个区、县,形成了北京良好的生态屏障。
     (二)发挥了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先导作用。北京市园林局2000年起积极组织国家级、市级及部分区县级风景名胜区编制总体规划。2001年至2002年,市园林局组织3275人次,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调查出国家级保护植物16种,国家级保护动物21种,北京地区保护动物14种,为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核心区的划定工作奠定了基础。截止2003年底,石花洞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十渡。龙庆峡一松山一古崖居等七处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将陆续完成。门头沟区的妙峰区、房山区的云居寺等两处区县级风景名胜区也按照市的要求组织编制了总体规划。至2003年底,全市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将全面完成。为了更全面地保护好北京市的风景名胜资源,进一步明确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战略,市园林局与市规划委将联合牵头组织北京市风景名胜区系统规划的编制工作,以整体推进北京市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

      (三)加大了风景名胜区管理力度。自1999年开始,北京市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基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开展。1999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局《关于加强本市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就加强全市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工作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2000年又发文公布首批市级风景名胜区。2001年,市园林局与清华大学举办了第一期风景名胜区管理干部研修班,就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规政策、资源保护、规划建设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和研讨,提高了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2002年市政府就贯彻国务院 [2002]13号文件、建设部等九部委[2004]204号文件精神,下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通知的意见》(京政发[2002]33号),其中对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加强了风景名胜区精神文明建设。2000年4月北京市园林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创建文明风景名胜区活动的通知人 决定在全市风景名胜区行业中开展创建文明风景名胜区活动。2002年通过船评出文明风景名胜区7个、文明管理部门3个,推动了行业的管理工作。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标志标牌标准入 八达岭和石花洞已在风景名胜区的主要出人口设立了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标志,强化了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形象。
    三、关于八达岭风景名胜区发展问题
        今天看到八达岭人气很旺,听了八达岭特区汇报的总体规划设想,觉得有新意。要进一步搞好八达岭的保护和发展,我认为要突出内涵、保护文脉、古为今用、协调发展。建议研究好两个问题:
        一是要处理好历史文脉和商业设施布局的关系问题。规划中调整商业设施布局的指导思想正确。这也是我国风景名胜区普遍存在并需要解决的现实,即核心景区过度商业化问题。希望八达岭能为全国风景名胜区创造出新鲜经验。
        二是要研究保护历史文脉和区域发展的关系问题。弄清“长城”与“城关”的历史文脉关系,“长城”是“城关” 的核。h“城关” 区域的保护才能显示“长城”的气势。要研究“长城”与八达岭镇和八达岭风景名胜区的关系。通过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发展,辐射并带动城镇和周围地区发展,使百姓致富。
        八达岭特区提出的通过规划,划分不同的功能区,既明确核心景区及重点控制区,又明确旅游。休闲区及城镇发展区,我也赞成。按照规划调整公路位置,也是一个现实问题。
        希望北京市园林局与延庆县对八达岭的保护和发展问题,抓紧研究论证,请专家多出主意,抓出实效。
    四、全面提高北京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对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九部委《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以及相关政策的要求,目前北京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建议北京市园林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继续努力,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进一步加大北京市风景名胜区工作力度。
      (一)加快立法进程。全国已有十四个省(区。市)制定、颁布了有关风景名胜区地方性法规。北京的风景名胜区立法上至今还是一项空白。希望北京市尽早制定出台北京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风景名胜区定级审批制度、规划审批制度、对建设项目审查监督制度和对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监督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将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纳人法制化轨道。
      (二)强化行政管理职能。应根据国务院[2002]13号文件精神和九部委[2002]204号文件要求,明确并强化各级风景名胜区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源和环境保护管理职能,落实管理目标,建全完善的风景名胜区管理运行机制,促进健康发展,永续利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设在风景名胜区内的所有单位,除业务受各自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外,都要积极支持并服从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管理。
      (三)规范风景名胜区开发经营行为。明确界定经营范围和经营项目,不应将风景名胜区行政管理委托给企业进行经营。风景名胜区内基础设施维护保养、绿化、环境卫生、保安等具有物业管理性质的服务项目,可以委托企业负责经营管理。
       (四)加强风景名胜区监管力度。要按照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详细规划要求,确定各类设施的选址和规模。在核心景区内应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索道等。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有关规定。风景名胜区内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已批准的规划。防止过度开发和破坏风景名胜资源。
        建设部作为国家风景名胜区的行政主管部门,将一如既往、全力支持北京市的风景名胜区工作。相信北京园林局一定能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立足服务全国、放眼世界、志傲于中华民族,一定会取得更好的成绩,为全国风景名胜区做出榜样。


       摘自 中国风景名胜网

编辑:admin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