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 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2 0 0 2 年1 月1 日
中国建筑资讯网
2001 北 京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1]156 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1997 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1 2001 自2002 年1 月1 日起施行其中1.0.2 1.0.4 3.1.1 3.1.3 3.3.1 3.3.2 3.4.1 3.5.2 3.7.1 3.8.1 3.9.1 3.9.2
4.1.6 4.1.9 4.2.2 4.3.2 4.4.5 5.1.1 5.1.3 5.1.4 5.1.6 5..5 5.4.1 5.4.2 6.1.2 6.3.3 6.3.8 6.4.3 7.1.2 7.1.5 7.1.8 7..4 7.2.7 7.3.1 7.3.3 7.3.5 7.4.1 7.4.4 7.5.3 7.5.4 8.1.3 8.3.1 8.3.6 8.4.2 8.5.1 10.1.3 10.2.5 10.3.3 12.1.2 12.1.5 12.2.1 12.2.9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 89以及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1 号)于2002 年12 月31 日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 年7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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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o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