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园林局四个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办法和标准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园林局四个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办法和标准》的通知
发文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文 号:石政发(2008)25号
发布日期:2008-4-11
执行日期:2008-4-11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园林局制定的《石家庄市城区公园广场精细化管护考核办法》、《石家庄市城区公园广场精细化管护标准和考核标准》、《石家庄市城区道路绿化管护考核办法》、《石家庄市城区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石家庄市城区公园广场精细化管护考核办法
依据《公园广场精细化管护标准和考核标准》,把公园广场管护考核内容分为五项,以百分制计算。95分(含)以上的为优秀、90分(含)至95分的为达标。本考核采用扣分的形式,每项所得分数为此项分数减去该项所扣分数,每小项分数扣完为止。有缺项的单位,得分计算方式为所得总分数除以检查项目所占分数再乘以100.各管护考核项目所占分数如下:绿化管护园容卫生设施维护服务经营园容秩序3020202010
一、考核方式
考核时间采取每月组织一次。考核程序为听取汇报、现场检查、交换意见、提出整改意见、评定名次、公布结果。考核方式为全覆盖随机检查所有的公园广场。
考核小组按照分类分级标准及管护标准要求,每次检查填写统一检查打分表。每次考核公园广场原始记录由公园处存档备案,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依据。
考核采用领导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市民义务监督员监督和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省、市、局领导发现问题提出批评,普通市民发现问题向市园林局或市长热线反映,新闻媒体曝光公园广场存在问题等,一经核实,一律按检查发现的问题扣分;同时聘请部分市民担任公园广场管护义务监督员,义务监督员发现日常管护中存在问题,经核实后按检查发现的问题扣分;非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经核实后记录在案,检查时一并扣分;当次检查中发现上次检查出的问题仍然存在的,加倍扣分。
二、考核奖惩
(一)管理单位在市园林局组织的考核中,有一次不达标的,市园林局向管理单位下达整改通知;连续两次考核不达标,除通报批评外,市园林局扣除管理单位一个季度5%的养护费用。
(二)养护费即市园林局年初计划确定的管理单位维护费。养护费按月拨付,每月按月度考核成绩确定养护管理费用的拨付数额。
1.考核成绩为“优秀”等次,全额拨付养护费;
2.考核成绩在90分至95分(不含)之间的,为“达标”等次,责成管理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复查达到“优秀”等次的,全额拨付养护费,未达到“优秀”等次的,按照百分比拨付养护费。
3.考核成绩在90分(不含)以下的,责成管理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复查达到“优秀”等次的,拨付全额养护费的95%,复查达到“达标”等次的,拨付全额养护费的90%,未达到“达标”等次并且分数低于85分的,不予拨付养护费,分数在85分至90分之间的,按照得分数确定拨付养护费的比例(如得分87分,拨付87%的养护费)。公园广场总体结余养护费由市园林局作为奖励资金使用。
4.管护单位年终总评成绩达标的,补发年内被扣发养护费。
5.实行社会化管护的公园广场,管护队伍在连续三次管护检查中不达标的,解除管护合同。
6.养护费的拨付,由市园林局公园处提出拨付意见,并附管理单位月度考核结果,报市园林局领导审批。
三、公示
市园林局将每次考核结果在新闻媒体公示。每年年终市园林局对全年养护管理进行考评,并将结果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市园林局直属单位考核结果纳入班子考核内容之一。对养护工作成绩显著的,市园林局对管理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石家庄市城区公园广场
附件:精细化管护标准和考核标准
第一部分 精细化管护标准
一、绿化管护
(一)绿地景观
1.绿地内乔灌木及时冲洗,保持叶片整洁。保持每周冲洗一次,重点部位或恶劣天气每周冲洗两次。
2.乔灌木残花、残枝、树干包裹物、脱落树皮及时清理,保证树木整体景观。
3.绿地内无杂草、杂枝叶、垃圾污物,无明显人为损坏,各种乔、灌、草、花卉、绿篱、水生植物等长势健壮,绿地整体景观效果好。
4.乔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
5.花灌木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株型丰满,开花适时。
6.绿篱色块图形美观,层次分明;花坛花带开花繁茂,整齐一致,色彩协调鲜艳;草坪生长茂盛,生长季不枯黄。
7.草花坛、花钵保持4-10月有花,期间要更换3-4次,并保持“五一”、“十一”等节日效果;花坛、花钵内裸地部分不超过5%.
(二)植物生长状况
1.乔灌木无缺株,发生残株及时处理。
2.草坪地被植物生长健壮,颜色正常,生长季节不枯黄。
3.植物叶片大小、颜色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落叶,树体无枯枝、死杈,叶上无虫粪、虫网。
(三)植物修剪
1.各种植物修剪符合植物生物学特性,修剪及时、合理。
2.植物修剪改善绿地景观,美化树形,调整树势,改善通风透光条件,增加开花植物花量。
(四)植物病虫害防治
1.植物病虫害防治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2.植物病虫害防治及时,乔灌木病虫害危害株数不超过5%,草坪绿地夏季病虫害症状不超过5%,绿篱色块被啃食叶片每株在2%以下。
(五)水肥管理
1.根据植物生长需要,及时浇水、施肥,促进植物营养平衡,改善土壤特性。
2.浇水、施肥的次数、数量根据植物不同生长时期和外界环境条件随时调整。
二、园容卫生
(一)地面
1.定时清扫,每天上下午各清扫一次,全天保洁,做到干净整洁,无废纸、食品袋、果皮、烟头等污物,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
2.硬化路面无破损,保持无土、无痰迹、无污物,雨后及时疏通雨水口,无积水,无淤泥,雪后及时清扫,无积雪。
(二)水面
1.水面打捞设专人负责。
2.每天上下午各彻底打捞一次,全天保洁。
3.水面无漂浮垃圾,水体清洁无污染,无垃圾死角。
(三)厕所
1.厕所卫生由专人负责,卫生设施齐备并保持完好,保证通风和水源,全天保洁。
2.大便坑沿无粪,小便池无尿碱,池外无积尿,及时清掏化粪池。
3.消毒两天一次,无臭味、无蚊蝇、无脏物、无蜘蛛网,全天保洁,清扫工具存放整齐。
4.依据公园开闭园时间,定时开放厕所。
(四)房屋及建筑物
1.票房、展室、茶社、雕塑小品等所有建筑物,每天打扫保持洁净。
2.室内无蛛网、无尘土、无乱贴乱画,陈设物品有序整洁。
3.房屋周围环境保持洁净。
(五)其它
1.园内积肥选边角地并设置围挡,密封处理,绿地树池不使用未经处理的粪便。
2.园内运料及渣土不得遗洒污及路面。
3.园内无焚烧枯枝、垃圾等杂物的现象。
4.垃圾转运站周边环境整洁,清运垃圾及时。
5.构筑物表面无尘土、无枯枝败叶。
三、设施维护
(一)导游牌、指路标、果皮箱、路椅等全天清洁,完好率98%以上。
(二)绿地栏杆清洁完好,完好率98%以上,每年油漆一遍。
(三)路灯、射灯等各种灯饰保持清洁完好,灯罩内无污物,及时更换破损灯具,保证照明,完好率达99%.
(四)喷灌、喷泉运行良好,压力正常,喷头转动灵活,及时维修,完好率达98%.
(五)绿化卫生宣传栏保持完好,每季至少更换2次内容。
(六)健身器械、栏杆等设施维护、维修、油漆及时,无破损、锈蚀,保证使用功能。
(七)地面铺装平整无松动,无破损、脱落,有破损、脱落现象及时修补。
(八)饭店、茶社等构筑物及小品表面完好无破损,每年粉刷一次。
四、服务经营
(一)服务
1.公园员工挂牌上岗、着装整洁,举止文明,使用文明用语,服务耐心热情。
2.遵守职业道德和岗位规范,严格执行《公园、广场员工行为规范》,及时妥善处理与游人发生的各种矛盾。
3.门口上岗人员无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扎堆聊天、吸烟、吃东西、看报纸、干私活、在票房内接待与工作无关人员等现象。
4.收费公园售票人员,撕票找钱迅速,唱收唱付,验票人员做到认真验票不漏票。
5.按时开园、闭园。
6.积极疏导游人,照顾帮助老幼病残游客。
7.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立游客投诉中心指示牌。
(二)经营
1.服务经营摊点及游艺项目按规划设置,新上项目按局有关规定报批后实施。
2.园内没有无证销售和擅自扩大经营面积、经营范围的情况。
3.明码标价,无强行兜售,价格合理,童叟无欺。
4.不引进有碍观瞻、影响绿化的各种项目活动。
5.操作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饮食服务摊点、服务人员证件齐全(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6.经营摊点整洁卫生,饮食用具按有关规定消毒;不出售伪劣产品及变质食品。
7.无擅自举办各种集会活动的情况。
8.公布监督电话,无举报投诉。
9.经营设施保持清洁,每年油漆粉刷一次。
10.经营区内售票桌椅、遮阳伞等物品放置有序,无乱堆乱放。
11.游艺设施每天进行自检,做好自检记录,并经公园管理人员确认。
五、园容秩序
(一)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各种车辆定线出入、定点存放。
(二)门口秩序良好,无乱设摊点、影响出入园现象。
(三)园貌整齐美观,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设牌示摊点,无乱堆放杂物、工具及其它物品,无乱拉绳线挂物现象。
(四)护园力量落实,定岗定责,无践踏绿地、攀折枝叶的现象。
(五)园内施工围场作业,设备材料放置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工完场清,文明施工。
(六)治安巡逻人员着装执证上岗,服装整洁,能及时处理各种纠纷。
(七)园内无衣衫不整,随意躺卧现象。
(八)无强行兜售、行乞、赌博、封建迷信活动。
第二部分 考核标准
一、绿化管护(30分)
(一)绿地景观(10分):
1.绿地内有杂草、杂枝叶,垃圾污物;存在明显人为损坏;乔、灌、草、花卉、绿篱、水生植物等长势较差,影响绿地整体景观效果。(2分)
2.乔木树冠不完整,偏冠、无树冠,分枝点不合适,主侧枝分布不均匀、树形较差。(1分)
3.花灌木内膛杂乱,影响通风透光,株型散乱,不能及时开花。(1分)
4.植物叶片大小、颜色不正常,出现明显非季节性黄叶、焦叶、卷叶、落叶,树体有枯枝、死杈,叶上有虫粪、虫网,树体有钉钉、绑绳等。(2分)
5.绿篱色块图形杂乱,层次不清;花坛花带开花参差不齐,草坪生长势弱,生长季出现枯黄。(1分)
6.绿地植物未能及时冲洗,叶片尘土较多。(2分)
7.乔灌木脱落树皮未及时清理,影响景观。(1分)
(二)植物生长状况(6分)
1.乔灌木有缺株现象,发生缺株、残株未能及时处理,缺株率在1%以上。(2分)
2.草坪绿地有杂草、杂物,覆盖率在98%以下。(2分)
3.草花坛更换不及时,影响“五一”、“十一”等节日效果,影响绿地景观。花坛内裸地部分超过5%.(2分)
(三)植物修剪(6分)
1.植物修剪违背植物生物学特性,影响植物生长。(2分)
2.乔灌木萌蘖、徒长枝、病虫枝、干枯枝、残花败叶等修剪不及时,影响整体景观。(1分)
3.修剪不当,破坏树形,造成树木比例失调,出现树线矛盾、树势衰弱、影响正常开花,降低观赏效果,影响植物通风透光等。(3分)
(四)植物病虫害防治。(4分)
1.植物病虫害防治不及时,出现植物多株或大面积受害,影响景观。(2分)
2.乔灌木病虫害危害株数超过5%,草坪绿地夏季病虫害症状超过5%,绿篱色块被啃食叶片每株在2%以上。(2分)
(五)水肥管理(4分)
1.浇水、施肥不及时、合理,造成干旱、水涝,破环土壤结构,出现环境污染等,破坏植物营养平衡,影响植物正常生长。(2分)
2.草坪浇水不及时,造成春季返绿晚,枯黄期提前,生长季节绿期短。(2分)
(六)未经批准,擅自出售、调整移伐园内树木,每起事件加扣1分。
二、园容卫生(20分)
(一)园区保洁不及时、不彻底。有废纸、食品袋、果皮、烟头或其它垃圾物;硬化路面有明显浮土、痰迹、污物,树上有垃圾袋、风筝等悬挂物。(6分)。
(二)绿地、建筑及雕塑有垃圾、明显浮土、痰迹、污物。(3分)
(三)硬化路面雨后未及时疏通排水通口,有大面积积水、淤泥,有大面积破损,雪后未及时清扫清理。(1分)
(四)水面有漂浮垃圾,水体不清洁,有污染。(1分)
(五)厕所(3分)
1.卫生未设专人负责,清扫冲洗、消毒不及时,有蚊、蝇、臭味,便池有尿碱、污物等。(1.5分)
2.卫生设施破损失修,保洁工具存放混乱、堆放杂物。(1分)
3.厕所未按时开放,影响游客需要的。(0.5分)
(六)园内积肥选址不当,或未设置围挡,影响观瞻的;绿地、树池施用未经处理的粪便。(1分)
(七)有焚烧枯枝、垃圾等杂物的现象。(1分)
(八)垃圾转运不及时,发生垃圾站点垃圾堆积,影响环境。(2分)
(九)存在明显卫生死角。(每处加扣0.5分)
(十)构筑物表面尘土、枯枝败叶堆积。(2分)
三、设施维护(20分)
(一)导游牌、指路标、说明牌、科普宣传栏等字迹不清,用字不规范,残缺失修的。(2分)
(二)果皮箱、路椅,健身器械等各种设施破损、歪倒,垃圾爆满外露,有碍景观的。(1分)
(三)绿地栏杆破损失修,保洁不及时,表面有明显尘土污物,有歪倒现象,有碍景观的。(2分)
(四)路灯、射灯等各种灯饰破损失修、影响正常使用;保洁不及时,灯杆及灯罩表面有明显尘土、内有明显污物。(2分)
(五)喷灌、喷泉破损失修,不能正常运行。(1分)
(六)无障碍设施破损,不能正常使用。(2分)
(七)地面铺装高低不平、松动,有破损、脱落未及时修补。(3分)
(八)花池、道牙歪斜、破损。(2分)
(九)构筑物墙面脱落、破损。(2分)
(十)雕塑等园林小品破损。(3分)
四、服务经营(20分)
(一)服务人员着装不整洁、不佩带上岗证。(2分)
(二)公园员工违反岗位规范,服务人员不使用文明用语,服务不主动、热情,与游客发生口角的。(1分)
(三)私自推迟开园、提前闭园时间;售票公园不执行票务管理制度,收、售票不分的。(1分)
(四)私上经营项目,擅自变动园内各种收费标准,不按程序报批的。(2分)
(五)服务经营摊点及游艺项目未按规划位置设置,擅自扩大经营面积和经营范围的。(2分)
(六)检查时关闭经营场所;无证销售或证件不齐全的,以现场检查为依据。(2分)
(七)操作管理人员及饮食服务摊点服务人员无证上岗;各种服务、游乐项目,经营摊点未明码标价、标价牌不符合标准要求。(2分)
(八)公园门口、经营摊点及管理房等卫生保洁不及时,物品放置杂乱,生活用品外露,饮食服务摊点未按有关规定消毒,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及变质食品。(2分)
(九)投诉机制不健全,无投诉接待办公室,投诉指示牌不规范,投诉记录不清和处理意见不及时。(1分)
(十)经营设施未及时油漆粉刷,影响景观。(1分)
(十一)经营区内售票桌椅、遮阳伞等物品放置杂乱,乱堆乱放。(2分)
(十二)游艺设施未按规定进行自检,无自检纪录或记录不完整,未经公园管理人员确认。(2分)
五、园容秩序(10分)
(一)没有统一停车场及明显标志,各种车辆不按指定地点停放,影响游览和观瞻的。(1分)
(二)开放时间在园内有骑自行车、三轮车的。(1分)
(三)门口有乱设摊点、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等影响出入和观瞻的。(1分)
(四)护园人员不到位,发生游人践踏绿地、攀折枝叶等现象的。(1分)
(五)有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放乱挂、乱设牌示摊点、乱放工具,影响观瞻的。(2分)
(六)施工现场未围场作业,设备、材料乱堆乱放,建筑垃圾积压,工完未及时清场,影响观瞻的。(1分)
(七)园内有行乞、强行兜售现象的。(1分)
(八)园内有进行轮滑、球类(篮球、足球、排球)、放风筝及引接公园电源的扩音设备的。(2分)
石家庄市城区道路绿化管护考核办法
根据《道路绿化养护标准》,把街旁绿地、民心河渠道两侧绿化、道路绿化养护精细化考核内容分为四项,按百分制计算;绿化养护被考核单位为市、区绿化管护管理单位。绿篱冲洗被考核单位为市园林绿化管理处,考核分数单独计分,百分制。本考核采用扣分的形式,每项所得分为此项分数减去该项所扣分数,每小项分数扣完为止。有缺项的单位,得分计算方式为所得总分数除以检查项目所占分数再乘以100.各养护考核项目所占分数如下:绿化养护(63分)乔木绿篱草坪花灌木攀援植物设施卫生保洁绿化保护绿色植物20201010312205100
一、考核标准
市区一级养护管理街道、绿地:95分为优秀、90分为达标;二级养护管理街道、绿地:90分为优秀、85分为达标;三级养护管理街道、绿地:85分为优秀、80分为达标。
二、考核方式
(一)考核组不定期对市区街旁绿地、道路绿化、民心河两侧绿化带等进行全面覆盖检查考核;
(二)考核程序为现场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检查整改情况、评定名次、公布结果;
(三)考核小组按照养护考核标准要求,每次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打分表。每次考核原始记录由绿化处存档备案,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依据。
三、考核办法
(一)现场检查监督。考核组采取明查和暗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存在问题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现场拍照,检查次日向管理单位下达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定期进行复查,存在问题没有按期整改的,存在问题项目下月考核时计为0分。
(二)领导监督。当月日常养护管理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的,考核组进行核实后,存在问题项目当月考核按照评分标准扣分;下发整改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整改的,存在问题项目下月考核时按照评分标准加倍扣分。
(三)群众监督。当月日常养护管理被市民举报的,考核组进行核实后,存在问题项目当月考核按照评分标准扣分;下发整改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整改的,存在问题项目下月考核时计为0分。
(四)舆论监督。当月日常养护管理被新闻媒体曝光的,考核组进行核实后,存在问题项目当月考核按照评分标准扣分;下发整改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整改的,存在问题项目下月考核时按照评分标准加倍扣分。
四、考核和奖惩挂钩
考核实行与养护费、工资挂钩制度。养护管理单位在市园林局组织的考核中,有一次不达标的,市园林局向管理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并给予通报批评;养护管理单位针对市园林局月度考核成绩,对管护责任人进行考核工资挂钩。
社会化养护单位考核中有一次不达标的,市园林局督导管理单位向相关养护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如养护单位不整改,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考核不达标,市园林局责成管理单位终止养护合同,并对管理单位通报批评,养护单位两年内不得参加养护投标活动。
养护费即市园林局年初计划确定的管理单位维护费。养护费按月拨付,每月考核成绩确定养护管理费用的拨付数额。
(一)考核成绩一级养护大于95分(含95分)、二级养护大于90分(含90分)、三级养护大于85分(含85分)的,为“优秀”等次,全额拨付养护费;
(二)考核成绩一级养护在90分(含90分)和95分(不含)之间、二级养护在85分(含85分)和90分(不含)之间、三级养护在80分(含85分)和85分(不含)的,为“达标”等次,责成管理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复查达到“优秀”等次的,全额拨付养护费,未达到“优秀”等次的,按照月度养护费98%拨付;
(三)考核成绩一级养护在90分(不含)、二级养护在85分(不含)、三级养护在8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达标”等次,责成管理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复查达到“优秀”等次的,拨付全额养护费的95%,其余5%由市园林局作为奖励资金使用;未达到“优秀”等次的,拨付85%的养护费。
(四)考核成绩连续三个月达到优秀等次的,除全额拨付养护费外,另奖励月养护费的2%.养护费的核拨,由绿化处提出拨付意见,并附养护管理单位月度考核结果,报局考核办领导审批。
五、公示
市园林局将每次考核结果于次月5日前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每年年终市园林局对全年养护管理进行考评,并将全年总评考核结果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市园林局直属单位考核结果纳入班子考核内容之一。对养护工作成绩显著的,市园林局对管理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与奖励。
附件:1.石家庄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2.石家庄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检查原始记录表
3.石家庄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分项打分表
4.石家庄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各类监督记录表
5.石家庄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6.石家庄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比汇总表
石家庄市城区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
第一部分 养护标准
一、绿化养护标准
园林植物生长势好,生长超过同树种同规格的平均生长量;叶色、大小、厚度正常,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虫尿、虫网、病斑、灰尘及被啃咬叶片每株在5%以下;无危树、枝干健壮,无枯枝、吊枝和死杈,树体无机械损伤;树冠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通风透光;冬季树木保护措施规范合理。
(一)乔木生长健壮,树型完整优美,主侧枝分布均匀;无死株、缺株;新补植树同原有树种、规格、定干高度一致,有扶架措施,新补植树成活率达98%以上;无危树、枯枝和吊枝;按其生长规律修剪;冬季涂白整洁美观。
(二)绿篱色块无死株缺株断垄现象;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叶色鲜绿;无病虫害;修剪合理、整齐平滑。
(三)草坪及地被植物覆盖率不低于99%;草坪杂草控制在1%以下;浇水施肥及时合理,生长茂盛,叶色正常,不斑秃,不枯黄;草坪修剪及时规范,高度小于10cm;无病虫害。
(四)花灌木无死株缺株;生长健壮,叶色正常;修剪规范,花期内开花不断,无枯枝败叶、残花败花;观赏效果好,无病虫害。
(五)攀缘植物生长旺盛;及时牵引,覆盖效果好;修剪合理,地上无乱生枝条。
二、设施维护标准
(一)绿地栏杆清洁,完好,每年油漆一遍。
(二)绿地花池完好,随坏随修。
(三)亭、廊、花架、景石、甬路、桌椅、果皮箱、喷泉、上水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洁净,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四)树体上下地灯、射灯、挂灯等各种灯饰保持清洁完好,灯罩内无污物,及时更换破损灯具,保证灯具随时亮化、照明,完好。
(五)指示牌、说明牌规范整洁,字迹规范。
(六)喷灌、喷泉运行正常。
三、卫生保洁
(一)绿化生产垃圾随产随清。
(二)行道树池内无杂草、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随时保洁。
(三)绿篱及色块枝叶新鲜,无尘土,及时冲洗。
(四)绿地、绿篱内整洁,无杂草、落叶,无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无漂浮物;随时保洁。
(五)新植树木、孤植树木树池干净整洁,树池规范美观。
四、绿化保护
(一)绿地、树池无堆物堆料、乱搭乱建。
(二)植物体上无钉、捆、挂、贴、刻、画等现象。
(三)无随意被侵占绿地、砍伐树木现象。
五、绿色植物冲洗标准
(一)常绿植物
1.叶面干净,叶色正常,无明显灰尘。
2.树体上没有灰尘积存,每周冲洗2次。
(二)绿篱色块
1.绿篱叶面干净,无明显灰尘。
2.绿篱上面、下面、立面和顶头部位全部冲洗到位,不留死角。
3.冲洗后路面无明显积水,冬季路面不结冰。
第二部分 考核标准
一、绿化养护考核(63分)
(一)乔木(20分)
1.有死株、缺株现象(3分)。
2.乔木长势较弱,出现明显黄叶、焦叶、卷叶、落叶(2分)。
3.新补植树木同原有树种、规格、定干高度不一致,没有扶架措施(2分)。
4.新补植树木成活率低于98%(2分)。
5.有明显干撅、枯枝和吊枝,严重影响景观,存在安全隐患(5分)。
6.有明显病虫危害状,病斑叶、虫食叶明显,影响景观效果;入冬前树干涂白不及时,或常年不进行树木涂白(3分)。
7.未按其生长规律及技术规范修剪,或长期不修剪,树木生长杂乱、无形,影响树木生长和景观效果(3分)。
(二)绿篱(20分)
1.有死株、缺株,造成断垄、断行和成片缺株现象(8分)。
2.生长势较弱,出现非季节性明显黄叶、焦叶、卷叶、落叶(3分)。
3.修剪不及时合理、不整齐流畅、不美观(3分)。
4.有明显病虫害,病斑叶、虫食叶、落叶明显(3分)。
5.绿篱内有杂草、有明显寄生植物和攀附植物危害,影响绿篱植物生长和美观(3分)。
(三)草坪及地被植物(10分)
1.有明显斑秃(3分)。
2.生长势差,叶色不正常(2分)。
3.杂草明显(1分)。
4.修剪不及时合理(2分)。
5.有明显病虫害(2分)。
(四)花灌木(10分)
1.有死株和缺株(2分)。
2.生长势较弱,有明显非季节性黄叶、焦叶、卷叶、落叶,不正常开花(2分)。
3.不按生长规律及技术规范修剪,影响开花(2分)。
4.有枯枝败叶、残花败花(2分)。
5.有明显病虫害,病斑叶、虫食叶、落叶明显(2分)。
(五)攀缘植物(3分)
1.没有及时牵引(1分)。
2.生长势差,有明显非季节性黄叶、焦叶、落叶(1分)。
3.修剪不及时合理,不能正常覆盖(1分)。
二、设施维护(12分)
(一)绿地栏杆有明显破损,维修不及时;保洁不及时,灰尘较明显;常年没有油饰(3分)。
(二)绿地花池破损,维修不及时(3分)。
(三)亭、廊、花架、景石、甬路、桌椅、果皮箱、喷泉、上水和牌饰等园林设施有破损,不及时维护和油饰;保洁不及时,影响美观和使用(2分)。
(四)地灯、射灯、挂灯等各种灯饰有破损,维修不及时,影响正常使用;灯架、灯罩内有污物,有明显灰尘和污物(2分)。
(五)指示牌、说明牌倒歪,字迹不清,残缺失修的(1分)。
(六)喷灌、喷泉等破损失修,不能正常运行(1分)。
三、卫生保洁(20分)
(一)绿化生产垃圾清理不及时(5分)。
(二)行道树池内有杂草、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保洁不及时(3分)。
(三)绿篱及色块植物枝叶尘土较厚,冲洗不及时(5分)。
(四)绿地、绿篱内有杂草、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植物上有悬挂物,保洁不及时(5分)。
(五)新植树木树池周围土埯不规范美观(2分)。
四、绿化保护(5分)
(一)检查中发现未经批准随意侵占绿地或砍伐树木现象(1分)。
(二)绿地、树池内堆物堆料、乱搭乱建现象,未及时报告(2分)。
(三)植物体上有钉、捆、挂、贴、等现象,未及时清理(2分)。
五、绿色植物冲洗(100分)
(一)常绿植物(20分)
1.叶面灰尘较厚,影响植物正常生长和景观(10分)。
2.树体上灰尘积存较厚,长期没有进行冲洗(10分)。
(二)绿篱色块(80分)
1.绿篱叶面灰尘明显,影响观瞻(30分)。
2.绿篱上面、下面、立面和顶头部位冲洗不到位,留有死角(35分)。
3.冲洗后路面有明显积水,冬季路面结冰,影响行人行走(15分)。
编辑:jo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