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
总则
1.1 本规划是指导商丘市城市绿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适应建设“国家园林城市”的需要,配合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而编制的。
1.2 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用黑体字表示。
1.3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1993]784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
《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建设部)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设部)
《关于印发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设部[2004]98号)
《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设部)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设部)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02)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公园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豫政[2002]47号)
《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1998年)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意见》
《商丘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办法》
《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1.4 规划期限
近中期为2004-2010年;
远期为2011-2020年。
1.5 规划范围
1)规划建成区范围
西至外环路,东至京九铁路,北至北洋路,南至阏伯路。总面积138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范围
主要包括商丘市中心城市和双八、李庄、王楼、水池铺、古宋、平台、刘口、张阁等八个乡镇,总面积630平方公里。
3)市域规划范围
包括所辖二区(梁园区和睢阳区)、一市(永城市)、和六县(虞城、民权、宁陵、睢县、夏邑、柘城),总面积10704平方公里。
1.6 规划指导思想
1)强调以人为本的规划思想,合理布局,均衡发展,实现园林绿地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营造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
2)综合考虑绿化空间与城市道路网、水系以及功能布局的衔接,因地制宜地创造现代城市景观;
3)创造生态园林城市形象,突出历史文化名城形象,开放文明的现代化城市形象,旅游城市形象。
1.7 规划原则
1)生态原则
根据城市生态学基本理论,特别强调多样性导致稳定性原理,开辟城市绿色廊道,形成城市绿色网络体系,恢复生物种类的多样性,稳定生态环境发展。
2)可持续发展原则
城市发展的终极目标就是生态城市,城市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依循有机、整体、动态、循环、优化等思想,注重城市发展中协调共生的关系,注重城市发展的内在规律,制定规划策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3)整体系统原则
进一步提高观念,掌握先进的规划理念,全方位建立整体系统,使城市绿地发展对外有宏观层面与区域范围内绿地组成系统,中观层面在城市范围内组成网络,微观层面在城市的局部地段形成居民休闲游憩的连贯的绿化空间。
4)文化历史原则
城市文化是历史长期积淀的结果,城市文脉是城市发展中自然与文化的互相融合的结果,城市绿地系统理应为城市景观空间和展示城市文化提供环境空间,起到保护城市历史景观地带、构造城市景观特色营造纪念性场所和体验城市文化氛围的作用。
5)游憩观赏的原则
以人为本的精神是现代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的基本理念之一,突出地反映了广大市民对城市绿色空间的需求,休闲游憩是人类活动行为的最基本的功能,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投入休闲时间越来越多,城市应当为市民们提供景观优美、舒适方便、具有文化内涵的绿色空间体系。
6)可操作原则
加强城市规划的可操作性,对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不仅是在图纸上规划,整套系统规划更具实践意义的工作将是图上的绿地落实到绿线和有技术管理要求,这样在后期规划审批管理时将起到重大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