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
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
(试行)
《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编制组
二○○九年三月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符号 2
2.1 术语 2
2.2 主要符号 2
2.3 代号 3
3 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 4
3.1 鉴定程序 4
3.2 评定方法 5
3.3 等级划分 5
4 场地危险性鉴定 6
5 房屋危险性定性鉴定 7
5.1 一般规定 7
6 房屋危险性定量鉴定 9
6.1 一般规定 9
6.2 房屋危险性综合评定原则与方法 9
6.3 地基基础危险性鉴定 9
6.4 砌体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10
6.5 木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10
6.6 石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11
6.7 生土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11
6.8 混凝土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12
6.9 钢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12
附录A 定量综合评定方法 13
附录B 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15
附录C 农村房屋危险性鉴定用表 16
C.1 砌体结构-木屋架房屋危险性鉴定用表 16
C.2 木结构房屋危险性鉴定用表 19
C.3 石结构-木屋架房屋危险性鉴定用表 22
C.4 生土结构-木屋架房屋危险性鉴定用表 25
C.5 砌体结构-混凝土板房屋危险性鉴定用表 28
C.6 石结构-混凝土板房屋危险性鉴定用表 31
C.7 砌体结构-钢屋架房屋危险性鉴定用表 34
C.8 石结构-钢屋架房屋危险性鉴定用表 37
C.9 石结构-石楼盖房屋危险性鉴定用表 40
本导则用词用语说明 43
条文说明┉┉┉┉┉┉┉┉┉┉┉┉┉┉┉┉┉┉┉┉┉┉┉┉┉┉┉┉┉44
1 总则
1.0.1 为确保既有农村房屋的安全使用,正确判断农村房屋结构危险程度,及时治理危险房屋,制定本技术导则。
1.0.2 本技术导则适用于既有农村房屋的危险性鉴定。
1.0.3 本技术导则在农村房屋的危险性鉴定中考虑场地的影响。
1.0.4 对常见农村房屋类型给出定性及定量鉴定方法。首先采用定性鉴定方法,对于鉴定结果为D级房屋,再进行定量鉴定。对定性鉴定结果为C级房屋,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定量鉴定。对于定量鉴定方法没有包含的房屋结构类型,可直接采用定性鉴定结果。
1.0.5 本技术导则以房屋使用阶段危险性鉴定为主,鉴定手段主要通过量测结构或结构构件的位移、变形、裂缝等参数,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评估,间接实现对承载力的判断。
1.0.6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为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
1.0.7 鉴定人员应具有专业知识或经过培训上岗。
1.0.8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或保护性建筑的鉴定,除应符合本技术导则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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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o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