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罕见“毁绿案”悬疑

2009-08-14 19:15:19    作者:胡廷鸿     来源:鄂商     浏览次数:

  一夜之间,位于汉口武展西路、武汉广场旁的一块5000平方米绿地成为新闻焦点。这起武汉30年来性质最恶劣的毁绿事件,不仅牵出一桩陈年旧事,更引发城市绿地"借"与"还"的尴尬思考。

  罕见毁绿案

  凌晨的夜幕下,城市已慢慢安静下来。四台铲车开到城市广场旁一小森林里,拔树、铲草、推花,一片树林瞬间被夷为平地,挖倒的树木由一辆卡车运走……

  这不是小说里描写的暴力镜头,而是发生在今年7月的武汉。

  "(7月)4日早上一大早,我经过这地方,看到昨天还好好的绿地,一晚上都只剩一堆黄土和地上的断木枝,许多人围过来看,不知道发生了么事。"7月13日,附近一位居民指着眼前已是满目疮痍的绿地告诉记者。

  事发地点处于武汉市的黄金地段和闹市区。去年4月为配合中博会,武汉市政府在这里建起了一座小森林,5000平方米范围内栽种了雪松、栾树和海桐等10余种乔、灌木,铺草皮和色块植物3500平方米,总投入200多万元。江汉区园林局人士称,像这样胆大妄为的毁绿行为,系近30年来罕见。

  如此毁绿行为肇事者是谁?经当地园林部门多方寻找,公安部门也立案调查,终于找到该地块的权属方--协和房地产武汉有限公司,该公司承认毁绿是他们所为。

  江汉区园林局负责人认为,该公司未经行政审批,擅自动用铲车,将武展西路小森林夷平,属违法行为。协和地产武汉公司负责人也告诉《鄂商》记者,政府未及时返还借用土地已严重侵害了我公司合法权益,公司迫于无奈采取了必要手段以维护自身权益,其行为并不构成违法。毁绿行为是为了显示公司对该地块的土地权利。

  毁绿事件发生后,市民议论纷纷。"旁边那块地面积很小,不适合修建大型商场,只会做绿化广场。"一位武汉市民在网上留言说。一些市民对绿地被毁表示惋惜,对该公司的毁绿行为纷纷表示不能容忍。而一位业内人士却认为,毁绿行为是有点过激,但如果该土地确实属于企业合法用地,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也无可厚非。

  经多方调查取证后,7月16日,武汉市江汉区园林局向协和地产武汉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前通知书,拟根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责令其赔偿损失,并处以赔偿金额5倍的罚款,总计罚款金额828.5万元。园林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将是武汉有史以来园林部门作出的"天价"罚款。

  绿地租借之争

  武汉毁绿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该公司何以如此在闹市区毁坏森林绿地?

  该公司经理骆卫权向本刊记者讲述了毁绿事件的经过

  2008年2月28日,武汉市政府领导在武汉会见协和集团董事长汪世忠时提出:因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以下称"中博会")在武汉举办,为中博会美化城市景观需要,拟由中博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称"组委会")临时借用协和地产公司的协和广场土地栽种绿植,待中博会结束后即将土地恢复原状归还协和地产公司。此后,组委会派人拆除了在协和广场地块内原有的围墙、门面并植入绿化物。中博会结束后,该公司遂向江汉区园林局及武汉市园林局提出迁移绿植、恢复土地原状的申请,但得到的答复却是,该地块并非园林部门租用,且栽种的绿植亦未纳入武汉市城市绿化总体规划中,没有正式的绿化户口,属黑户,故要求公司继续与组委会协调解决。

  据骆卫权介绍,当初组委会租用土地时候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只是口头达成协议,也没有规定土地使用期限。后组委会解散,园林部门又不受理公司提出的恢复土地原状申请,为了收回土地,公司在绿地周围修建了围墙,去年下半年,正是武汉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刻,为了配合政府的工作,城管部门将绿地周围的围墙拆除。在此期间,公司也曾多次向市政府反映,但都没有得到正面的回应。今年6月24日公司再次在林地周围修建围墙时遭到城管部门强制拆除。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于7月1日向武汉市江汉区园林局发函,要求园林局于2009年7月3日前迁移协和广场内的绿化物,但未得到任何答复,才作出在7月4号凌晨动用4台铲车破坏协和广场内绿植的毁绿行为。

  《鄂商》记者进一步调查得知,协和房地产武汉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系香港太平协和集团在汉的独资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美元,为第一家到汉投资的外商独资房地产企业。1992年,协和地产武汉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了临江汉区解放大道武商东侧4310平方米土地(即被毁绿地所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WP-92-002。该公司原计划在该地修建一座地上38层,地下2层的集商业、公寓、写字楼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大楼,但因政府规划变化的原因,该楼一直未能批准开工建设,搁浅的土地便成为杂草丛生的荒地。

  "组委会的所谓'绿化'行为并未纳入武汉市城市绿化整体规划,其性质仅为临时租用我公司土地用于临时装点。"骆卫权说,在收到处罚通知书后,公司已经向园林部门提交了申辩意见书并表示要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从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网站上看到,协和地产公司原打算在此地块上修建一个协和广场。2004年10月该公司通过挂牌拍卖方式取得了武汉市国土局出让的与该地块相邻的另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准备与原地块一并开发。后因武汉会展中心对该新购地块提出权属异议,故目前规划手续暂停。

  针对毁绿前的绿地情况,江汉区园林局人士说,政府部门在修建绿地后一直没有交付园林部门管理,直到今年6月底市政府通知园林局接受绿地的维护管理工作,具体相关细节并不知情。而骆卫权也坦言,自2007年以来,政府一直试图以土地置换方式要求协和公司另找其他地块开发,并准备将协和广场地块另交其他公司开发,但因公司不满意置换地的条件而问题也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市园林局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坦言,协和地产公司没有和政府约定使用期限,在地产公司向政府部门索要土地未果的情况下才引发积怨。

  "毁"与"建"的尴尬

  武展毁绿事件的发生看似一起严重的毁绿行为,地产开发商在与园林部门"毁"与"建"的博弈之中却揭示出政府借地绿化的尴尬处境。

  一方面城市用地总量有限,随着房地产开发水涨船高占用大量原本属于城市公共绿地的土地,导致城市绿地面积不断萎缩,面临"地荒"。另一方面,房地产开发商囤积居奇储备大量城市建设用地,大量土地买而不用,开发商"晒地皮"也普遍存在。

  城市绿化建设最难的是找到土地,一直以来征地是发展城市绿化事业最主要的形式,但随着房地产开发的热浪高涨,一些地王的出现带动城市土地价格的增加,征地费用越来越昂贵,再加上除去城市基建用地后,留给城市绿地的空间越来越小,在城市绿地面积和绿地覆盖率指标的压力之下,园林部门不得不向拥有大量土地的开发商临时租借以修建城市绿地。于是借地绿化日益成为各大城市竞相采用的新的土地使用形式,如上海、杭州等城市。

  据园林部门统计,通过这种方式,武汉已先后在中心城区借地9处,共计18.1万平方米。投入巨资建成了范湖小森林、西湖小森林、南岸嘴游园等绿化景观。武汉市目前尚有一定数量的闲置土地,但已被借用于临时绿化的仅占极少部分,全市借用于绿化的土地总计不超过二三十块。

  一些专家也指出,借地绿化可以使大量闲置的土地利用起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又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但因其属于借地性质,在城市规划用地中,都没有正式的绿化户口,一旦遇有合适的开发项目,都面临着重新开发的境地,美丽的绿地极有可能像武展绿地一样会在某一个晚上悄然消失。这样由于重复建设或者滥用权力,从而耗费大量的财政资源。

  目前,对这种借地绿化,武汉市还没有任何政策性依据和法规性保障,出现损绿毁绿行为没有执法依据;如果无序无规操作,定会造成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巨大损失。

  相比武汉借地绿化的"无序状态",上海市的做法则已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早在2000年11月1日,该市就已开始施行《闲置土地临时绿化管理暂行办法》,借地绿化做到了有章可循。该《暂行办法》规定,临时绿地的建设、养护由建设用地单位负责,与计划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相结合,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为减少成本损失,该《暂行办法》还强调,临时绿地撤除时,树木不得砍伐、只准迁移。为调动建设用地单位的绿化热情,上海市还规定,临时绿地存续期间超过1年(含1年)的,建设用地单位均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享受多项优惠,包括绿地存续期间免交土地闲置费、存续期不计入土地使用期限等。

  为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有专家曾建议在《武汉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基础上,由政府制定《武汉市临时绿化管理暂行办法》,用地方法规的形式规范和管理并大力推进"借地绿化"行为。将大面积的临时绿化地的绿化建设管理权下交给园林部门,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追加。开发商自觉拿出闲置土地实施临时绿化,政府对于"临时"的时限,应该作出明确限制,避免建设开发商假借绿化名义恶意囤积土地。在所限制的临时期内,给予开发商一定的政策优惠。

  一位分析人士认为,问题不在借与还本身,而在于如何借如何还的游戏规则。如果不把地方政府借地绿化的行为规范化,今后恐怕还将有类似事故发生。

编辑:jo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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