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拟规定节假日不准开车上大蜀山

2009-10-21 17:26:51         来源:新安晚报     浏览次数:

  双休日、节假日等重要时段,机动车辆将禁止进入合肥市大蜀山森林公园,违规车辆将被罚款。昨天起,《合肥市大蜀山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园内拒绝市政道路

  《办法》规定,大蜀山森林公园的范围东至香樟大道、南至望江西路、西至312国道以西150米、北至长江西路。合肥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园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按照规定,公园规划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对规划的内容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公园内已经建成的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环城公园规划和景观要求限期迁出或拆除。大蜀山森林公园内不得规划建设以市政功能为主的道路,已建的环山道路和广场应当逐步实施亮化。

  节假日禁止机动车上山

  《办法》明确禁止擅自在公园内砍伐、移植树木,猎捕野生动物;不得擅自采集标本、野生药材;禁止在公园内修坟立碑,无主坟由公园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处置;在公园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等需要审核报批;公园内经营服务网点的设置由市园林部门按照批准的公园规划统一布局,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根据规定,禁止大中型货车进入公园环山道路以内景区,允许进入的其他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并在规定的地点停放。双休日、节假日、防火紧要期及其他重要时段,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公园环山道路,确保森林防火通道的畅通。凡违规的机动车辆将被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市民针对这一管理办法如有什么建议和意见,可拨打0551-5179519或发邮件至ydd@xawb.cn发表看法。(杨丹丹)

编辑:jo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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