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千市民公园水面非法“野泳”
搓搓手,蹬蹬腿,原地蹦几下,再做几个俯卧撑,“扑通”一声跳进冰窟窿……气温骤降,冬泳爱好者却进入了大显身手的好时节,每天,各大公园的水面上都可见数千冬泳者的身影。然而,很少有人知道,他们大部分都在非法“野泳”。
昨天中午12时,市民居先生在玉渊潭公园东湖边做着冬泳前的准备动作。这位年近六旬的老人,冬泳历史已经超过10年。“冬泳好处可多了,每天花不了太长时间,就能达到锻炼身体的目的。现在,大病不敢说,小病小痛确实少多了,多少年没得过感冒。”
居先生的“泳友”有好几百,仅在和他闲聊的半个小时里,就有50多位从他身边陆续入水。其中,既有80多岁的银发老人,也有30多岁的年轻人。“天冷了,每天游个三分钟就行,有益身心。”
冬泳爱好者们游兴正酣,但记者注意到,湖边竖着一张告示牌,上面明确写着:“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公园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游人游览公园时禁止在非游泳区游泳。”
居先生心里也很清楚,他们的冬泳运动没有得到政府的认可,说白了,就是不合法,属于“野泳”。他们中许多人都在畅游时遭遇过尴尬。上周,有个小伙子在后海水面上冬泳,后面围了一圈鸭子“观众”。“有时游着游着管理人员就开着船过来了,朝我们嚷嚷‘上去,上去!’”冬泳爱好者和管理人员的冲突也时有发生,居先生就听说去年双方甚至发生过肢体冲突,但后来事情不了了之。
爱好冬泳,却没有合法的场所,这个问题困扰了冬泳爱好者很多年。北京冬泳协会负责人李林告诉记者,冬泳在北京已有35年历史,其会员已发展到6000多人。可是,除清华大学西门的室外游泳池是合法场所外,冬泳爱好者扎堆儿的八一湖、颐和园、后海等地,都属非法冬泳场所。“每年,都有10多位人大代表呼吁,但冬泳场所合法化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
对此,市公园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解释,市属公园不设游泳区,一方面是从安全角度考虑,因为各公园水面都比较大、比较深,容易发生危险,而且缺乏与游泳配套的安全设施、设备;另一方面,则是担心水面设游泳区破坏园林景观。
其实,按《北京市公园条例》中的规定,公园管理部门是可以对非法冬泳者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的。但据记者了解,各公园碰到非法冬泳者,大都会网开一面,主要以引导、劝阻为主。 本报讯(实习生骆倩雯记者贾晓燕) (本文来源:北京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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