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自己种下的树也违法?老太砍树被叫停
2010-03-23 19:30:30 来源:衢州日报 浏览次数:
“快过来看看,我们这儿有人在砍树,这么大的树砍掉,多可惜呀……”3月19日上午8时许,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镇定阳社区工作人员小陈接到居民的电话后,立即会同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及市政园林管理处的相关工作人员赶到了桃园小区12号。只见门前一位老太太正指挥着四五位民工在砍伐树木,地上一片狼藉,堆满了被修剪下的树枝。
在执法人员的劝说下,现场的民工立即停止了砍伐。“我以为自己种的树,可以随便处理的,没想到这也是违法的。”老太太今年80多岁,她说,门前的5棵水杉是她30年前种下去的,现在每棵树大约有20厘米之粗、达6层楼之高,可是随着水杉树的茁壮成长,发达的根系危及院子里的围墙,因此,她以每棵100元的价钱,卖给了别人,并由买主负责砍伐。
“在城市里,市民只有种植、养护树木的权利,但不能私自砍伐。”该县市政园林管理处的吴科长相告,根据《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但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斜或危及安全时,需要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的,必须向当地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许可证后方可砍伐。
另据了解,水杉树属国家二级保护珍贵树种,有“植物活化石”之美称。幸好及时制止,这五棵水杉保住了。事后,老太太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并表示会将其院子里的围墙重新进行修缮,以保护水杉树为重。
编辑:jo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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