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改造,关键在于留住记忆

2011-08-17 08:41:03    作者:程济威     来源:求是理论网     浏览次数:

        扬州古城像一部史书,记录着扬州的沧海过去。要使现在的环境焕发出悠久魅力和时代光彩,文化遗产就不应该是城市发展的绊脚石,而是城市发展的动力与文化资源,由此,留有记忆的文化才最具有强盛生命力的文化。

  多少年来,我们总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上发生争论,但是现在我们认识到,保护与利用的目的都应统一在“传承”上。作为当代人、扬州人,我们不能因为现时的优势而独享,甚而随意处置祖先留下的文化遗产。因为,我们的子孙同样有权享受、传承这些文化遗产,与历史和祖先进行情感和理智的交流,吸取智慧和力量。因此,我们不仅要为当代保护这些珍贵的文化财富,适当地加以利用,还要使“子子孙孙永葆记忆”。

  不能不看到,我们在文化遗产的改造问题上,片面将文化遗产的保护看成是政府和文物工作者的专利,而不是广大民众的共同事业,没有唤起每个市民保护文化遗产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导致了一些老城重要文化街区改造及出土历史的装裱失误。

  广大民众的支持是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如果民众不珍惜、不保护、不传承文化遗产,文化遗产将无法挽回地快速走向消亡。由此建议:

  一、我们必须尊重和维护民众与文化遗产之间的关联和情感,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只有当居民倾心地、持久地自觉守护,才能实现文化遗产应有的尊严,有尊严的文化遗产才具有强盛的生命力。只有全体民众积极投入文化遗产保护之中,才能使文化遗产保护形成强大的社会意志。

  二、不能使城市的记忆在我们手中逐渐消失。从文化景观到历史街区,从文物古迹到小巷民居,从传统技能到社会习俗等,众多物质的与非物质的文化遗产,都是形成一座城市记忆的有力物证,也是一座城市文化价值的重要体现。如果忽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造成历史性城市文化空间的破坏、历史文脉的割裂,社区邻里的解体,将最终导致城市记忆的消失。

  三、要改变古城建设趋同的现象。古城面貌是一个城市的物质生活、文化传统、地理环境等诸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但是,如果在规划建设中抄袭、模仿、复制,古街面貌就会走向趋同,导致“南方北方古街一个样,大城小城一个样,城里城外一个样”的特色。地域特色就会消失,代之而来的是几乎千篇一律的“青砖小瓦、千街一铺”的现象。

  四、不能简单地使用“招投标”的方式让老城改头换面,导致城市景观变得生硬、浅薄和单调。要避免城市建设的风格失调。要尊重科学态度和人文意识,不能采取单一依赖土地经营来拉动经济的增长方式,不能大搞 “圈地运动”和“造城运动” 。不能盲目追求变大、变新、变洋,热衷于大广场、大草坪、大水面、景观大道、豪华办公楼的所谓新风貌。

  五、要避免城镇化建设的形象的低俗。周边一些城镇已经很难找到层次清晰、结构完整、布局生动、充满人性的城市文化形象。不少中小城镇盲目模仿中心城市,至今仍把高层、方块建筑当作现代化的标志从而使自己的特色失去。

  六、要重视文化生态。避免城市建设的盲目攀比。要做到,重经济发展的同时,重视人文精神;重视建设规模的同时,抓好整体协调;重视创新比高的同时,重视传统特色;注重表面文章的同时,更要注重实际效果。要真正体现出我们对文化传统认知的程度、对城市精神的理解和对城市发展的定位。

  七、要让我市文化在发展中提升。城市文化是市民生存状况、精神面貌以及城市景观的总体形态,并与市民的社会心态、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密切相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城市的竞争力,决定着城市的未来。面对席卷而来的强势文化,要深化自身的人文历史、自己的文化内涵,不能让思想平庸、文化稀薄、格调低下的行为方式,弥漫在城市的文化生活之中,化解着人们对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和继承。

         (作者:民革扬州市委参政议政委员会)

编辑:j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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