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写入三中全会公报
此次全会公报除提出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外,还提出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获悉,由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基本制定完毕,有望近期出台。意见涉及示范区建设,旨在将生态文明理念与实际操作相衔接。此外,环保部已牵头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有望2014年完成。届时国家生态红线管控政策措施和生态红线管理法规将出台,从而实现对生态红线区域最严格的管控。
此次全会再次提出要划定保护红线,意味着该项工作已经获得中央高层的认同。王毅认为,与对林地和水资源的红线划定一样,生态红线的划定必须要有严谨的科学依据,否则将给未来发展带来很大不确定性。
除划定生态红线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全会再次强调要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实际上,早在2011年,由发改委牵头制定的《生态补偿条例》已形成草案初稿,发改委还同步拟定了《关于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
记者了解到,《条例》按照森林、草原、湿地等几大生态系统,分别制定各领域生态补偿实施办法,明确各领域的补偿主体、受益主体、补偿程序、监管措施等,确定相关利益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形成奖优罚劣的生态补偿机制。
截至目前,由于生态补偿机制极为复杂,各方面意见难以获得统一,导致上述《条例》和《意见》仍迟迟未能出台。不过,此次生态补偿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这也让业内人士对上述政策的尽快出台抱有更大希望。
编辑:zhu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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