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出台首部《湿地保护管理办法》

2013-12-25 08:55:40    作者:佚名     来源:南充日报     浏览次数:

  日前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我市第一部《湿地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此,我市湿地保护有了较为完善的法规。

  《办法》规定,禁止在湿地内围(开)垦、排污、捕猎等。

  湿地资源面临诸多威胁

  “嘉陵江色何所似,石黛碧玉相因依”。这是嘉陵江沿岸生物的多样性所彰显出的独特自然景观。

  市林业局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市现有湿地面积87288.94公顷,占国土面积的6.98%,其中重点湿地(国家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面积54769公顷。已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3个,占全省国家湿地公园数量的三分之一。在广阔的湿地中间,有着野生植物近2000种,野生动物种类达665种。

  我市湿地资源如此丰富,但湿地面临一系列威胁。

  据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湿地保护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湿地面积萎缩、功能退化。受全球气候变暖等自然因素和采砂采石、电站建设、挖沟排湿等人为因素影响,许多重要的河流、湖泊、库塘等面积骤减。如蓬安县青年农场湿地因电站建设水位升高而面积减少,小中型湿地因采砂而消失。湿地污染较为严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较多的“三废”造成江河、湖泊、库塘湿地水质下降。

  湿地该如何保护?《办法》禁止以下破坏湿地行为:擅自围(开)垦、烧荒、填埋湿地;擅自排放湿地蓄水、修建阻水或者排水实施;破坏动物洄游通道或者野生动物栖息地;擅自采砂、采石、采矿、挖塘、揭取草皮;擅自砍伐林木、采集野生植物、猎捕野生动物、捡拾鸟卵;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物;向湿地投放有毒有害物质、倾倒固体废弃物、擅自排放污水;擅自向湿地引入外来物种;破坏湿地保护设施设备等。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退化的湿地进行恢复。确因导致湿地功能退化的,应当建立湿地补水机制,定期或者根据恢复湿地功能需要有计划地补水;因污染排放导致湿地功能退化的,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源;因开垦导致湿地功能退化的,应当退耕还湿。

  让群众从保护湿地中获利

  湿地资源宝贵,但缺乏“开发”的“保护”能否真正有效得到落实,能持续多久?在《办法》起草过程中,专家曾将这一问题提了出来。如何通过合理的开发,让老百姓从“绿水青山”中获益,将绿地保护与产业挂起钩来,使老百姓的环保意识得到提高。

  2005年,阆中构溪河上游的网箱养鱼使水质迅速恶化,结果下游的1000多户居民联合行动,他们一起向养鱼户递交抗议信,向政府表达保护河流的决心,设法赶走养鱼户。对此,《办法》有充分的考虑,但前提是必须严格进行保护,并履行系列报批手续。《办法》规定,市和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对开展生态旅游等利用湿地资源的活动进行审批、指导和监督。开发利用湿地资源,不得破坏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不得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

  利用湿地从事种养殖业、开展生态旅游等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湿地保护规划,按照批准的湿地保护利用方案进行。经营者应当制定湿地保护利用方案,报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需要履行生产经营设施审批手续的,还应履行相关手续。

  对于因从事湿地保护、利用和管理致使湿地资源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办法》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对其生产、生活进行妥善安排。

编辑:zhaoxi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江西成立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

  近日,江西省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成立,聘请复旦大学教授陈家宽担任顾问。本届专家委员会由来自生态环境、气象、土壤、地理、监测、动植物保护等各个领域的31名专家委员组成,其中外省专家7名。【详细】

赵泰东:韩国江陵市镜浦湿地修复计划和现状

赵泰东:韩国江陵市镜浦湿地修复计划和现状

从20世纪60年代,镜浦湿地进行了大范围的农耕地开垦,居民对镜浦湖进行了围湖造田,湖水面积也越来越小。随着世界上对于湿地修复的重视,在镜浦湿地也开始进行了修复的进程【详细】

安徽5年新增湿地17万公顷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加强安徽省湿地保护地体系管理有效性项目(GEF项目)终期评估会上获悉,自2013年12月以来,安徽新增湿地面积17.53万多公顷,湿地总面积达104.18万公顷,占省国土面积的7.47%。【详细】

海口市湿地保护协会成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