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2014-01-21 08:58:43    作者:佚名     来源:证券时报网     浏览次数:

 

  1月20日,普邦园林发布重大项目公告。2013年1月17日,公司与博爱投资签署了《狮山镇博爱调蓄湖水系整治工程(博爱调蓄湖湖岸建设)建设移交(BT)合同》,投资预算8亿元。以下为公告内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签署概况

  广州普邦园林(14.23,-0.24,-1.66%)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园林"、"公司"或"联合体投资方")于2014年1月14日收到佛山市南海博爱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爱投资"或"甲方")发来的《成交通知书》。公司已于2014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重大工程合同成交公告》(公告编号:2014-002)。

  2013年1月17日,公司与博爱投资签署了《狮山镇博爱调蓄湖水系整治工程(博爱调蓄湖湖岸建设)建设移交(BT)合同》,投资预算8亿元;并与博爱投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10.79,-0.40,-3.57%)"或"联合体施工方")共同签署了《狮山镇博爱调蓄湖水系整治工程(博爱调蓄湖与下游河涌的水系建设)建设移交(BT)合同》,投资预算7.5亿元。

  根据合同条款(详见本公告第三点内容),公司作为投资方,将在组建项目公司后再行签署上述两BT合同对应的施工合同,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二、风险提示

  1、由于该项目是BT融资建设项目,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的资金,且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2、本协议投资金额较大,存在因其他方原因而导致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存在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风险;

  3、目前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尚未签订,合同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可能造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三、交易对手方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南海博爱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682000356298

  公司住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长安路21幢第二层

  法定代表人:郭红霞

  注册资本:33,500万元

  经营范围:工业及商业项目投资;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经营);代办征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与发包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承接该业主工程。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基本约定

  基于本项目以BT方式投资及建设,本协议系由博爱投资公司与联合体投资方及联合体施工方签署,投资方承诺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本合同签订后组建注册地址在佛山市南海区的由投资方100%出资持有,且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公司(下称"项目公司")。

  投资方承诺:待项目公司成立后,除专属于投资方的权利义务外,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项目公司承担,但其对项目公司在本协议下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其承担的连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促使项目公司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确定投资方与博爱投资公司签订的本建设移交(BT)合同对其具有约束力,促使项目公司与联合体中的施工方签署《施工承包合同》,保证由联合体中的施工方作为本项目的施工方。促使项目公司承诺同意并遵守本协议约定;在甲方完成回购之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投资方)不得向其他任何一方转让其所持有的项目公司部分或全部出资(股权),亦不得在其持有之项目公司出资(股权)上设置质押或者任何形式的债务担保。

编辑:zhao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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