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邦园林完成对泛亚国际34%股权投资

2014-01-23 08:24:26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浏览次数:

 

  证券简称:普邦园林

  公告编号:2014-004

  广州普邦园林(002663,股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对泛亚环境(国际)有限公司34%股权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受让方”)于2013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投资泛亚环境(国际)有限公司34%股权的议案》。同日,普邦园林(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香港”或“收购方”)与CYYHoldingsLimited及LSBJHo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出让方”)、陈奕仁及刘兴达签订《关于泛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Earthasia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股份之买卖协议》及《认购协议》。普邦香港使用港币106,850,000元投资泛亚环境(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国际”)的100%间接控股股东泛亚环境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控股”或“目标公司”),其中港币91,850,000元用于收购出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31%股权(占目标公司完成发行新股后的30%股权),另外港币15,000,000元用于认购目标公司新发行的454股股份,占目标公司完成发行新股后的4%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由香港全资子公司投资泛亚环境(国际)有限公司34%股权的公告》。

  二、股权收购完成情况

  按照《关于泛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Earthasia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股份之买卖协议》的约定,收购方须在有关出售股份之股东变更手续完成后5日内向出让方的指定收款人支付有关出售股份代价之款项。按照《认购协议》的约定,收购方须在有关成交日期向泛亚控股支付有关收购代价之款项。

  截至目前,公司对泛亚控股34%股权投资款项已全部支付完毕,泛亚控股已完成了相应的股东变更手续。

  三、备查文件

  1、REGISTER OF MRS FOR: PBLA LIMITED

  2、REGISTER OF MRS FOR: Earthasia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泛亞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3、REGISTER OF MRS FOR: Earthasia Holdings Limited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廿二日

编辑:zhao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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