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村庄"建设要制止过度举债的形象工程

2014-03-20 08:49:46    作者:孙奕     来源:中国建设报     浏览次数:

 

  乡村以建设“美丽乡村”为名修建宽大街、大广场、商务会所,究竟要不要有所规划和控制?乡村建设“百村一面”是否应该避免?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常熟市梦兰村党委书记钱月宝对于上述现象颇为忧心,她建议,在“美丽村庄”建设中,要逐步安排,按规划推进,制止“过度举债”的形象工程。

  在基层工作调研中,钱月宝发现,近年来许多地方开展了“美丽村庄”建设活动,有效促进了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但其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有的工商资本借发展生态农业之名,进行非粮化、非农化开发;有些村庄不顾财力,盲目举债,相互攀比,影响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与农民收入增长;有些地方急于求成,快速推进,填河砍树,造成工程质量低下,破坏乡村自然风貌;有的环境工程建设缺乏科学论证,雷同复制;还有的建设投资缺乏民主决策与村民监督,甚至出现基层干部贪污受贿行为。“虽然上述问题不具有普遍性,许多是苗头性问题,但实际上已经引起农民群众的不满,干扰着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各级政府应该高度重视,予以制止。”钱月宝说。

  钱月宝建议,首先要加强规划引导,督促县级政府尽快编制出台县域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规划,划定城镇扩展边界;二是坚持分步适度推进,县级政府不能搞“运动式”乡村文明跃进活动;三是控制村级集体过度负债,村集体投资的环境整治项目要逐步安排,按规划推进,及时制止“过度举债”的形象工程。她还建议,要加强村务公开与民主监督。规范政府环境整治工程,重大投资预算要与村民代表或村民议事会协商,并鼓励有条件的村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编辑:zhao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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