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如何“老有所养”

2014-04-03 08:45:2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建设报     浏览次数:

  站在哈尔滨街头,目之所及,多是回字形、L形欧式建筑,一字排开的古雅气派令这座城市氤氲着浓浓的异域风情。哈尔滨被誉为“东方莫斯科”,颇具俄罗斯风情的建筑群是这座城市最独到的名片,令人过目不忘。

  在城镇化狂飙突进、建筑千人一面的当下,哈尔滨尤有样本价值。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刘松茯是从事近现代城市建筑研究的专家,对这座具有俄式风情的城市充满感情,积极探索了多年城市化中老建筑的价值,并为新建筑定位。

  老有所养=先天优势后天保护

  上世纪20年代哈尔滨成为重要的国际商埠,给当地留下了寺庙、教堂、领事馆等别具一格的宗教建筑。

  相比于国内其他城市,哈尔滨建筑整体上历史味道较浓,新旧建筑较为和谐。深耕城市建筑学多年的刘松茯教授认为,哈尔滨老建筑的保护,较之其他城市有不错的成绩,百年来政府及民众有意识的保护令历史建筑“老有所养”。然而,和不少城市一样,哈尔滨也面临几个问题:

  首先是解决老建筑修葺所需要的资金。哈尔滨有不少百年老建筑,但除非是国家级保护文物,否则很难筹集足够资金修葺。如果引入商业融资,则可能破坏老建筑的味道。一边是资金不足,另一边是老建筑的保护等不起。

  另外,刘松茯还提出,在城市规划的时候,一定要建立城市“亚中心”,利用其反磁力效应把城市中心拥挤的人群往外吸引,分散城市中心的压力。这样不但老城区的历史建筑能得到解救,也能缓解交通拥堵、人口密集、空气较差、房价高企等沉疴。

  历史建筑保护:不少城市“偷工减料”

  与哈尔滨不同的是,不少城市的历史建筑保护仅仅停留于建筑本身,由此形成一个突兀的局面:一座沧桑的老建筑,被风格不相协调的当代建筑赫然包围。其实,在历史建筑保护上,不少城市都存在“偷工减料”的情况。

  刘松茯指出,《国家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保护要有两个“圈”:一个是文物保护范围,另一个是建设控制地带。这两个“圈”内的建筑类型、风格、高度等要和老建筑协调。而在寸土寸金的城市,不少管理者睁只眼闭只眼,无视规定,使文物保护陷入尴尬局面。如常被人称道的索菲亚大教堂,对建筑本身的保护及通过博物馆形式的利用原本活化得很好,但建筑周围绿色大铁架、四面林立的大商场,破坏了该建筑本来所处的环境,是一大遗憾。

  另外,文物修葺对设计方、施工方要求严格。国家、省、市的文物保护单位都需要有文物保护资质的机构来修复。这个资质由国家文物局颁发。政府在这方面需要严格把关,让专业人员进行修缮。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修葺是必要的,而重建则意义不大,只是给历史有个交代罢了。

  老建筑保护在城市进程中一直是个世界难题。从世界范围看,这一问题必须攻克两大障碍:一是资金,二是私有制。对于划入私人财产的历史建筑,纽约中央火车站是个值得借鉴的例子。在寸土寸金的纽约,提高土地利用率十分迫切。而且当地法律规定,过了25年建筑就可以拆。当时业主想拆站建高层,群众和国家文物保护部门与之打官司,历经十年,终于以保护建筑美学之名保留下来。由此可见,政府、民众、媒体在保护老建筑上应该形成合力,老建筑才能逃脱被拆的厄运。

编辑:zhao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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