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大地案股民起诉 昆明中院正式立案
2014年4月24日(周四)上午,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收到昆明中院的立案通知书,宋一欣律师所代理的卢某等七位绿大地股民诉绿大地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材料,皆为法院收案并审查中,该七案涉及股数31267股,起诉金额为180914.06元。
(一)刑事诉讼
该刑事诉讼案的历程也是一折三波。
2011年3月18日,绿大地公司公告,3月17日晚,公司接云南省公安机关通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经当地检察机关批准,于2011年3月17日由云南省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公告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社会与市场各方广泛关注,绿大地股价也因之暴跌。
2011年3月21日,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3月因绿大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对其进行立案稽查。对此,公司于2010年3月17日做了公告。
关于欺诈上市与虚假陈述一节,早在2010年4月29日,公司就发布公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的专项说明》,对2008年因销售退回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期对该项前期差错进行更正,实际上部分更正了虚假陈述的内容。当年7月9日,公司则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对绿大地公司、原董事长何学葵等人给予公开谴责,由此,公司发布《致歉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其存在如下违规行为。其一,公司2009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违规。其二,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对销售退回未进行账务处理因2008年公司销售退回未进行账务处理。其三,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相关文件存在多处错漏。
2011年12月2日,云南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对绿大地公司、何学葵等人作出刑事判决,认定其犯有欺诈发行股票罪,而判处绿大地公司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判处何学葵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其他人也一并判处缓刑。所有被告并未在法定上诉期内上诉,该判决生效。
2012年1月31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认为该判决存在错误,原审法院对欺诈发行股票罪部分量刑偏轻,应当认定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原审审级违法。3月29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撤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决,发回重审。
后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对绿大地公司及何学葵等人提起刑事诉讼。2013年2月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绿大地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罚金1040万元;何学葵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等也分别被判处6年至2年3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认定:2004年至2007年6月,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共同策划让被告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赵海丽、赵海艳登记注册了一批由绿大地公司实际控制或者掌握银行账户的关联公司,并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采用伪造合同、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将款项支付给其控制的公司,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7000余万元、虚增收入2.9亿元。绿大地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包含了上述虚假内容。2007年12月21日,绿大地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非法募集资金达3.4629亿元。
2005年至2009年期间,绿大地公司为达到虚增销售收入和规避现金交易、客户过于集中的目的,在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安排下,由赵海丽利用银行空白进账单,填写虚假资金支付信息后,私刻银行印章加盖于单据上,伪造了各类银行票证共计74张。
编辑:zhaoxi
相关阅读
天津滨海机场园林绿化提升
滨海机场园林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分为绿化工程和景观工程两部分,总面积约10万平米。目前,已栽植乔木1700多株,花灌木1940株,栽植地被3.5万平米,草坪5万多平米,目前项目已全部完工……【详细】
天星湖园林景观工程PPP项目正式开工
10月9日,花城新区核心景观工程——天星湖园林景观工程PPP项目正式开工。【详细】
设计铺装路面时常犯的8大错误及对策
你曾经想过你是如何知道怎样进入花园的呢?我们不会讨论你闭上眼睛也能走的著名区域。我们想让人们注意到他们不知道该怎么走却莫名其妙地找到了正确方向的区域。我们只想知道:你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