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建城门该不该连接明城墙
连日来,南京9座复建、新建城门未获批准先建以及太平门复建已被责令停工的消息闹得沸沸扬扬,由此引发对南京斥巨资修建新城门利弊的争论也接连不断。这些年,有关文物保护的话题,只要有一个由头,业内不同派系之间就吵得不可开交。一方面说明全民文化素质、文物保护意识普遍有所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在中国社会剧烈转型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无论在认识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很难回避。
那么,南京新建城门连接明城墙到底该不该、值不值呢?我个人认为利大于弊。所谓城市,即“城”与“市”的组合。“城”主要是为了防卫,是用城墙等围起来的地域。“市”则多半是进行交易的场所。这两者都是城市最原始的形态,严格地说,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
一个区域作为城市必须有质的规范性。城墙作为以防御功能为主的古代城市围合的构筑物,由夯土或砖、石砌筑的墙体和护城河构成,包括城门、城楼、瓮城、马面、铺屋、羊马城、水关、涵闸、桥梁等附属设施,还包括构成这个防御体系的自然物,如包山墙的山体、利用为护城河的江河湖等水体。对现代城市而言,城墙虽然已经失去了最初被看重的使用价值,但从文化的角度而言,城墙对于一个历史文化名城却有着决定性意义。
我国关于文物的定义,以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界定为准,其范围实际上包括可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一切历史文化遗存,在年代上已不仅限于古代,而是包括了近、现代,直到当代。古建筑当然是文物的一种,文物保护也当然包括古建筑保护。
反之,古建筑保护等同于文物保护吗?我国文物保护的最高法律《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不改变文物原状”。然而,是不是“不改变文物原状”普适于所有的文物,包括古建筑呢?这需要我们在区别清楚古建筑和可移动文物的基础上再做判断。
古建筑和可移动文物代表的历史记录有静态和动态之分。一般文物主要指可移动文物,如瓷器,形成并凝固于某一个历史节点,本身是某一个历史节点的记录。而古建筑通常经过不同历史阶段的修缮、扩建或重建,留存了不同阶段的历史记录。也就是说,瓷器等文物代表的是静态的历史记录,而古建筑代表的是动态的历史记录。显然,古建筑“现在”的模样没有理由成为历史记录的“终点”。古建筑和可移动文物具有不同的物理属性。
从理论上讲,瓷器埋在土里,至少可以保存上千年而原貌基本不变。而中国古建筑以木石结构为主体,决定了最多只能保存几百年。严格地说,“落架重修”之后的古建筑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古建,有时候甚至只是“原结构、原形制、原工艺”,而材料却只能完全是新的。我国文物界和古建筑界却一厢情愿地为中式古建筑设定了无法企及、不可相提并论的“瓷器标准”,将瓷器保护和古建筑保护一概而论,采取同样的标准,这是不科学的,完全经不起逻辑的推敲和历史的检验。
关于古建筑“原真性”的检验,在《奈良原真性文件》中早就有非常精辟的表述,它主张必须承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以及这种多样性的许许多多的表达方式。检验历史建筑是不是保持了“原真性”,应该“以给所有社会的社会价值观与文化价值观以充分尊重的方式进行。”因为“有关文化遗产价值及相关信息源的一切判断,在不同文化之间可能是不同的,甚至在同一文化内,也可能不同。”
因此,不可能依据固有标准进行价值和原真性的基本评判。为了尊重所有文化,要对遗产的特性必须在其所隶属的文化环境中加以思考和判断。不独是各国东西方不同的建筑材料、工艺造成对“原真性”保护的不一样的方式;不同国家的文化传统、审美情趣也会影响对“原真性”不同的理解,如有悠久历史,文艺复兴发源地的意大利偏好保留古建筑古旧的样子;旅游发达、爱好清洁的瑞士则喜欢把古建筑修缮粉饰一新。
即使在同一文化内,但是处于不同的文化环境中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去判断和思考对某一具体历史建筑的原真性的理解,并以此指导其修缮,比如故宫和圆明园就应该在同样的文化背景中采取截然不同的保护思路。
编辑:zhaoxi
相关阅读
故宫与东南大学开展古建保护合作
12月4日,故宫博物院与东南大学在江苏南京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致力于我国古代建筑价值特色及遗产保护和利用领域的研究与人才培养,进一步促进科学研究创新和科技成果涌现,并拟建立“亚洲木结构建筑研究中心”【详细】
文物建筑被拆不能总是事后追责
近年来,各地在城市开发过程中,频频发生拆毁文物建筑事件,有的是相关单位带头拆毁文物建筑,有的是开发商私自行动。究其根源之一,就是违法成本太低,各地在处理拆毁文物建筑上,普遍只是罚款了之,导致相关单位、开发商根本不惧怕私自拆毁文物建筑【详细】
兰州古建 沧桑岁月中迎来春天
在兰州市区,目前能见到的历史文化遗迹已凤毛麟角。除了兰州府城隍庙、至公堂、金天观外,市区已很难找到历史遗迹了……【详细】
中国四城联袂举办古建博览会 业内呼吁留下古建
4日,在山西太原举办的中国古建筑产业博览会发布会上,业内呼吁为子孙后代留传古建,接续文脉。【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