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欧洲人如何保护古建筑
有位建筑大师曾经说过,古建筑和古城是带有文化符号和生命光泽的“活化石”,是一个地方、一座城市的历史记忆。它承载和见证着这个城市的历史和文化积淀,需要对古建筑和古城进行“细心呵护”和守护。
在欧洲,上至国家领导人、政府官员,下至市政管理者、普通百姓,都对古建筑和古城守护有着更全更深更透的认知和理解。可以说,他们对古建筑和古城的用心守护和细心照料,是基于古建筑和古城的自信和自豪的情怀,达到了很高的文化境界,常常给去过的人留下很深的印象,也给我们带来许多有益的启示。
欧洲人常常把传统的古建筑形象地称之为“喜马拉雅山”,就是说你不能走过去,最好的办法是保留它。曾任英国首相的丘吉尔曾经这样说过:“我们塑造了建筑,而建筑反过来也影响了我们。”很多人在看过巴黎的古建筑及其周围环境后,都会对这里的建筑赞不绝口,发出由衷的感慨。巴黎市将新老城区分开,用凯旋门作为新老城区的分界线,一边作为老城区,不允许现代建筑踏足,另一边是高度发达的现代文明。曾有巴黎人这样自豪地说过,如果他们古代的祖先再回到巴黎依然可以找到回家的路,可见巴黎的古建筑和古城保护程度之深。意大利也是如此,最明显的是,打开任何一本讲述西方建筑和城市历史的书,意大利的建筑和城市都占据着相当多的篇幅。他们对古建筑和古城的守护达到了一个很高的境界和层次。这种境界实质上是一种文化境界,这种守护实质上演变为一种“守护文化”。这种“守护文化”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种历史责任,体现了一种对历史和子孙后代的担当。他们的自信和自豪在很大程度上也来源于他们所守护的老建筑和古城。当下,我们缺少的也许就是这样一种文化境界,一种文化素养,一种“守护文化”。在很多业内人士的眼中,欧洲从多个环节、多个方面,来守护古建筑和古城文化,这是需要我们学习的。
从法律的层面来看,欧洲诸国在制度设计上对老建筑和古城有着极其严格的法律规范保护“红线”。法国早在600年前的1374年就有规范城市建筑的法律。1913年,法国专门出台了《历史建筑保护法》,当时巴黎105平方公里的古城都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在保护区内变动或新建任何建筑,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意大利法律则明确规定建筑物外部结构属于政府,购买者只有房子内部的使用权。
从操作程序的层面看,严格操作规程是欧洲各国守护古建筑和古城遵循的重要原则。如在建筑拆迁的限定上有清晰的边界。英国有专门的古建筑保存条例。该条例规定,凡是1840年前的建筑物,一律要加以保护,不得更改外观;1900年前后的建筑物,根据是否有保留价值而定;20世纪50年代的建筑,凡是不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的则可以重建。
此外,欧洲各国在审批程序上有着完备严密的机制。法国专门设有国家建筑规划师制度,市长要听规划师的意见,同时,建筑计划还要广泛征求民意,多数民众反对的建筑计划要撤销或者再重新进行规划。
从辩证对待保护的层面来看,欧洲各国所进行的古建筑保护,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是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这也是守护文化的一种体现。欧洲各国不是简单的为保护而保护,而是积极意义上的保护,其中不乏对古建筑和古城的保护性修缮和建设。他们把以“保护”为准则、为目的的修缮建设融入到“保护”之中。笔者在伦敦、牛津和剑桥所见到的一些15世纪、16世纪以至更早的教室、校舍,已经经过多次修缮建设,但从建筑的外形来看,经历了漫长岁月的外墙上,斑斑驳驳和风化层依然清晰可见,使我们身临其境地感到,他们不是消极地保护古建筑和古城,而是在认真论证的基础上,通过有效的修缮建设去保护。
正是这种对古建筑和古城守护的文化境界,造就了今天欧洲一个个有历史记忆、有文化的法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度及其城市,也为人们留下了一座座建筑艺术瑰宝。
编辑:da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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