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望山见水的城镇化之路

2015-08-13 09:16:07    作者:陈婧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浏览次数:

  规划引导立法护航

  据了解城镇化开始之前,英国城镇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到了1851年,英国已有超过一半的人口变成了城镇人,全国大小城镇有近600座。到19世纪晚期,英国三分之二的人生活在城镇,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现城镇化的国家。这期间,政府引导起到了重要作用,政府主要通过行政手段,如财税调节和规划督导等,对城镇化的发展规模、发展进程,甚至速度、走向等进行宏观调控,从而使城镇化整体进程能够在“健康、有序和充满生机的轨道”内运行。

  既要融入现代元素,过上城镇生活,又要不忘过去,让文明历史脉络贯通,这是城镇化的一个重大课题。为此,英国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其中立法是一个利器。英国媒体相关统计称,自1909年颁布第一部《住宅、城镇规划条例》以来,英国先后颁布了40多部与城镇化建设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它们串起了英国城镇化建设的一个个成功秘诀。1942年,“福利国家之父”的威廉·贝弗列奇发表《社会保险及关联服务》的报告,提出消除“贫穷、疾病、懒散、无知、肮脏”等社会问题,建立以医疗保健和国民教育为核心的全国性社会保险制度的主张。这些经济思想与社会政策主张,受到长期处在城市化社会问题困扰的英国政府的赞许。1947年英国颁布了《城乡规划法》;1949年颁布《国家公园和乡村通道法》;1952年颁布《城镇发展法》。

  1952年发生的伦敦烟雾事件,更是推动政府拉开了第二次大规模治理城市化负面问题(城市病)的序幕。在1953年颁布了《历史建筑和古老纪念物保护法》等法律,因地制宜,强化特色,根据当地的自然、历史和产业发展特点予以差异性规划,充分发挥城镇文化对城镇化建设的支援作用,将城镇文化塑造与突出地域性文化巧妙结合。

  英国1971年颁布的《城市、农村规划法》规定,一切开发行为,包括地下和地面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在动工以前必须得到地方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没有得到许可的不能进行。

  值得一提的是,在英国,规划的公众参与力度非常大。英国的各个层次的规划,如全国性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市镇地方规划及市区局部的改造建设等,都要有公民参与。

  参与的形式多种多样:有意见听证、调查表格、电视辩论、网络投票等。更重要的是这些意见多半能够反映到规划中,真正能够落实。

  首先,规划员要把民众的意见进行梳理归类后向议会和公众报告,这是必经的法定程序。

  其次,还有规划督察,这是独立于规划局之外的另一套人马。规划督察除监督规划的执行情况外,还要对公众的意见进行了解和裁决。

  公众有不同意见可以向规划督察申诉、写信或当面交谈,规划督察先进行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则开庭审理,公众可进行申辩,最后由规划督察裁决。

  所以,英国政府和公民之间可以耗费几年的时间围绕着一栋老房子的拆与不拆,来来回回地进行听证、讨论。

编辑:wangying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汪怡嘉:特色城镇的景观设计与实践

汪怡嘉女士是台湾中国文化大学造园景观系教授,曾任AECOM 中国区景观设计副总监,致力于园林景观规划及设计已有二十年以上。她多元化的项目经验来自美国、台湾、香港、中国大陆及其它亚洲不同地区的项目。项目类型包括【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