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第九批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2016-07-14 10:02:55         来源:住建部     浏览次数: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部令第147号)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建市监函[2006]28号),经对田广等1501人初始注册监理工程师材料进行审查,其中: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有1410人,不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有91人。现将审查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26日。

  如对不符合监理工程师注册条件的人员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其书面陈述材料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受理、确认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中国建设监理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监理工程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向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举报或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慧科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142

  联系电话:010-88385640

  联系传真:010-88374172

  附件下载:1、田广等1410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文攀等91名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16年7月11日

编辑:lianqi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监理企业在PPP建设模式下怎样生存

近年来,PPP建设模式在国内迅速推广,对于工程监理企业而言,这既是全新的业务领域,也是难得的发展机遇。监理企业需要对PPP模式深入研究,探究监理企业的现状及PPP模式下的优劣势,有针对性地做好应对PPP模式的各项准备。【详细】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详细】

园林工程师用37年用心雕刻“城市客厅”

自1979年与园林绿化结下不解之缘后,陈燊一直在园林一线埋头耕耘,先后参与海滨长廊、人民广场、华侨公园和星湖公园等园林绿化重点项目的改造筹建、管理,成为行业里的行家里手。37年来,他有如现代“秋翁”,以踏实务实、精细精致的“工匠精神”,用心用情呵护着一花一草……【详细】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刘元春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元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刘元春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