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为建筑施工安全设定“十大红线”

2016-08-08 10:35:38    作者:秦榛 梁昌军     来源:合肥日报     浏览次数:

  3日上午,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举行,各县(市)区、开发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在肥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明确,重大事故隐患要上网公示督办,督办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将被拉入“黑名单”。

  堵漏严查10大事故隐患

  会上,市城乡建委负责人解读了《关于开展施工现场重大事故隐患网上公示督办工作的通知》(合建质安[2016]46号)。通知明确,施工现场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危险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源(包括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

  结合我市实际,市城乡建委将以下10种情形列为重大事故隐患。分别是:工程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差,深基坑支护超过预警值且不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脚手架变形严重或整体安全无保证,高大模板支撑基础不牢固,现场配电TN-S接零保护系统未建立,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起重设备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高处作业吊篮悬挑机构不可靠,未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报监手续,其他符合重大事故隐患的。

  治患发现隐患限期整改

  在检查中,如果发现存在上述“10项重大事故隐患”的,主管部门将及时向责任单位下发《执法(检查、督查)意见书》、《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对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该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对拒不整改、整改不认真不彻底的,或相同重大事故隐患在同一项目反复出现的,检查监督部门将填写《重大事故隐患网上公示督办申报表》,上报市城乡建委质安处后将上网公示督办,“网上督办不改不除,即改即除”。

  惩顽整改不到位将“拉黑”

  对未在限定期限内整改的,或未有效整改完毕的,检查监督部门将下发书面《停工通知书》,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列入“不良信用”企业,扣减相应信用分数,三个月内限制企业资质增项、升级,并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

  对上网公示督办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将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建筑市场信用“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被清出合肥市场。

编辑:lianqi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大连明年完成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为从根本上解决好生态环境的修复、保护问题,大连市正式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要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在生态安全屏障区、河湖湿地、各类自然保护区等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拉起一道不可靠近、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为子孙后代留下金山银山【详细】

住建部多举措试点 工程质量再掀安全风暴

建筑质量关乎国家形象,也关系百姓生命财产安全。从全球范围看,一直以来,建筑业都是世界各国的高危行业之一,不时发生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安全生产问题已成为我国建筑业发展和经济持续发展的一个障碍。【详细】

发改委: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国家安全体系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资源等多个重要领域,其中生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长久稳定,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基石。记者就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详细】

我国至少13个省划定生态红线

2020年年底前,我国要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生态保护红线不是橡皮筋,一旦划定保护面积就只能增加不能减少。、【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