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批准如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2016-09-07 09:04:13         来源:新浪网     浏览次数:

  《关于申请批准〈如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的请示》(皋政发〔2015〕170号)收悉,现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表示,原则上同意《如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同意如皋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为外城河围合成的区域,面积172.68公顷。同意确定东大街和武庙等2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面积分别为4.11公顷和3.2公顷。重点保护龙游河、古运盐河(通扬运河)等历史河道以及河道两岸不同时期的历史文化遗存。

  以下为批复全文。

苏政复〔2016〕88号

省政府关于如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如皋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批准〈如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的请示》(皋政发〔2015〕17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如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

  二、同意如皋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为外城河围合成的区域,面积172.68公顷。同意确定东大街和武庙等2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面积分别为4.11公顷和3.2公顷。具体保护范围和面积,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中确定。

  三、你市要按照保护规划要求,制定完善并全面落实相关措施,加大对市域各类物质文化遗存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重点保护龙游河、古运盐河(通扬运河)等历史河道以及河道两岸不同时期的历史文化遗存。

  四、保护历史城区“双河环城、外圆内方”的城河水系格局及其周边历史环境,保持传统街巷、河道的空间形态与尺度,严格控制新建建筑高度和视线走廊,延续当地传统建筑特色风貌。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和综合防灾体系,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五、抓紧编制完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进一步明确历史文化街区的空间格局、传统风貌及其物质遗存的保护要求,全面落实各项保护措施。

  六、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按照规划制定分期实施计划,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依法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江苏省人民政府

编辑:wanglongzhao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广东珠海:将打造“历史文化名城”

  日前,《珠海经济特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昨日起实施。珠海市法制局和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办法亮点、背景、意义等作了解【详细】

广州市海珠区两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公示

记者7月30从广州市国规委官网获悉,广州市海珠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编制完成并公示《广州市洪德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以下简称《洪德巷规划》)和《广州市龙骧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以下简称《龙骧大街规划》),7月28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两处规划的核心保护区新建建筑都将限高12米。【详细】

第三届国际风景园林设计峰会在江苏如皋举行

13日,美丽乡村主题年产业融合大会暨第三届国际风景园林设计峰会在江苏如皋开幕。【详细】

江苏确立“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2月8日,省政府公布了《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列出了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入选标准,总共10大项50小项。【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