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制定《城市环境总体规划》 划定市级生态保护红线

2017-06-19 08:28:46         来源:青岛早报     浏览次数:

  6月16日,《青岛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 (2016-2030年)》(以下简称 《规划》)专家评审论证会正式召开。中国工程院院士金鉴明、原青岛大学校长王安民、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张庆杰等11位生态环保领域国内顶级专家学者受邀作为评审专家,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及相关市直部门、区市人民政府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等出席了会议。

  青岛市是国家确定的第三批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城市。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受青岛市环保局委托,承担《《规划》的具体编制任务。2015年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后,历时近2年,前期通过资料征集和实地调研,收集和积累了大量基础资料数据,规划编制过程中多次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和调研论证,按照我市“多规合一”工作的要求进行。

  目前,规划编制工作经过前期资料征集、专题研究、规划大纲编制评审、规划文本图集编制四个阶段,已经形成了规划文本、图集以及22项重点专题研究报告等一系列编制成果。

  《规划》文本分为总则、环境资源与发展形势、指导思想与原则目标、生态环境管控、环境分区管控、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环境服务体系完善、重点区域规划指引、规划实施体系构建共十章,提出了城市开发、产业布局和项目准入的硬性底线约束,以划定市级生态保护红线为核心内容,明确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等分区管控要求,优化“三生”空间;提出环境质量改善战略要求;制定近岸海域环境保护方案,保护海洋生态安全格局;构建环境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其中通风廊道和清水通道是本次规划的亮点。

  与会专家经充分研究论证后认为,《规划》基础资料详实、技术方法科学、内容全面、形式规范、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任务突出、政策措施可行,具有较强的基础性、战略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青岛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规划》构建了完整的城市环境空间管控体系,并与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实现有效衔接,为青岛市实施 “多规融合”奠定了重要基础。 《规划》在环境空间管控的理念与技术方法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对其他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编制具有示范与借鉴意义。专家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同时,评审专家也对规划文本图集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规划文本图集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批后印发实施。

编辑:zhangting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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