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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骥出席国务院新闻发布会 通报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规划工作
日期:2008-06-10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 我要评论()
■过渡安置房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展开 ■灾区城镇群众饮水基本得到保障 本报讯 记者童亦弟 钱厚琦报道 6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近一阶段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规划工作的有关情况。齐骥指出,目前,过渡安置房(活动板房)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的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展开,灾区城镇群众饮水基本得到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李东序、城乡规划司司长唐凯出席会议。 齐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过渡安置房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国务院部署,5月20日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连夜紧急向全国23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达了对口支援灾区过渡安置房的建设任务。许多省市党委政府领导亲临一线,以最快的速度进驻建设地点开展工作。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从5月20日下达任务到5月25日短短的5天时间,所有对口支援的23个省市全都派员到达灾区,对口支持各受援地市开展了规划选址和场地平整等大量前期工作。国务院各部门在组织原材料供应、运输、土地供应等方面也加强协调,使得过渡安置房的生产和建设顺利进行。截至6月4日,四川、甘肃、陕西灾区过渡安置房已经安装26370套,正安装14353套,待安装68448套,生产地已发运43444套,待发运51437套。进入6月份后,日完成量逐日增加,已达到每天5000套的水平,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有了良好的开局,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建设100万套过渡安置房的任务非常艰巨,许多工作还要抓紧完善。因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6月2日再次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部署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并于6月3日印发了《关于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活动板房)建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对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的规划选址、场地平整、场地规模、学校等公共设施优先建设、建筑布局和形式、基础与地坪、消防和防火、供水、排水及垃圾处理、水电配套、室内设施配套、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材料价格和质量、建设过程监管以及建设质量与工期等问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齐骥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的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展开。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灾后重建规划组《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有关部门牵头指导和配合协调地方政府灾后恢复重建的城镇体系规划、农村建设规划、城乡住房建设规划三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首先是城镇体系规划。灾后重建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综合提出受灾地区的城市、县城和建制镇布局及恢复建设规模;提出严重受灾地区需要搬迁的县城、镇的选址和建设规模方案;提出搬迁及原址重建的县城、建制镇近期建设目标和建设重点;提出区域性交通、基础设施布局方案;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遭受破坏的情况进行估评,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其次是农村建设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主要任务是提出灾区重建农村居民点布局和规模,提出农村道路、供水供电、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活设施的建设方案等。第三是城乡住房建设规划。要重点开展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受灾市县对受灾住房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尽快摸清房屋受损的面积、间数和户数。二是提出灾后住房重建的规模、重建和加固标准,明确技术要求、套型面积、配套标准等控制性建设指标,进行成本测算。三是研究提出城镇住房灾后重建的政策建议。 齐骥介绍说,目前灾区城镇群众饮水基本已得到保障。汶川大地震给受灾地区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造成严重破坏,供水设施大面积发生毁损。四川全省181个市县区,受地震影响的有126个市县区,受损水厂156个,受损供水管网8070余公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恢复城镇供水、保障饮水安全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迅速组建抗震救灾专家组,分析灾害情况,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编写了地震灾区膜处理净水设备安装和使用指南,为灾区供水提供技术指导。二是紧急组织调集应急供水设备,解决灾区应急饮水问题。目前已有84台设备到达灾区,供水规模2488吨/日,每天可供应25万人饮水;另有30台手摇泵、10台柴油发电机、1000套净水器、7台二氧化氯消毒设备和130万片消毒药片运抵灾区。三是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帮助灾区全力恢复供水。灾情发生以后,针对灾区设施受损严重和抢修力量不足的实际情况,组织了27支供水设施应急抢修队伍支援灾区,抢修供水设施。 齐骥最后说,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按照中央关于抓紧抢修基础设施,尽快全面恢复灾区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过渡安置房建设、灾后重建规划编制、灾区城镇供水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等有关工作,并指导对口支援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为夺取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中国风景园林网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特供中国风景园林网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热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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