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花农状告北林大教授剽窃(图)_Page2
注册· 登录· 新闻投稿· 新闻搜索· 网站地图· Rss订阅· 加入收藏
首页 |
Home
 园林新闻 |
News
 规划设计 |
Planning & Design
 工程 |
Garden Engineering
 植物 |
Landscape Plant
 科技 |
Science & Technology
 教育 |
Education
 法制 |
Legal System
 风景名胜 |
Famous Scenery
 园林城市 |
Garden City
 世界园林 
World Garden
风景园林师 |
Landscape Architects
 园林论文 |
Papers
 园林图库 |
Photo
 人才 |
Job & Recruitment
 园林市场 |
Business
 图书频道 |
Publications
 园林论坛 |
Forum
 网址导航
Navigation
首页法制频道法制在线  rss订阅
      高级搜索 
菏泽花农状告北林大教授剽窃(图)
日期:2008-11-12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李罡   我要评论()



  ■新品牡丹北京安家

  林大获得品种权

  赵弟轩在起诉中称,他于1996年10月发现的牡丹新品种被他自定名为“秋牡丹”。2002年4月通过中国花卉协会牡丹芍药分会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冠名为“傲霜”。2002年6月25日在《中国花卉报》上进行了公示。

  2002年11月,由赵弟轩和其父亲以及北京林大教授成先生等6人出资组建了北京世纪牡丹园艺科技开发公司。

  赵弟轩说,为了秘密培育“傲霜”,2003年他分两次将242棵“傲霜”种苗,从菏泽迁移到北京郊区小辛庄、马池口的世纪牡丹园艺公司基地种植。这期间成教授指派其学生挖走了“傲霜”种苗10余株。2008年4月,身在菏泽老家的赵弟轩突然得知,北京林业大学取得了国家林业局颁发的《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新品种名称为牡丹“傲霜”,培育人为成仿云和赵弟轩。

  赵弟轩认为林业大学和成教授都不是牡丹新品种“傲霜”的培育人,也没有“傲霜”的品种申请权和品种权。林业大学和成教授把牡丹“傲霜”申请成自己的植物新品种,是剽窃别人的成果,侵犯了赵弟轩的合法权利。据此请求法院判令植物新品种“傲霜”的培育人为赵弟轩;确认“傲霜”的品种申请权、品种权由赵弟轩享有。

  昨天休庭时,赵弟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就是利用我们这些土专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差,抢先申报了‘傲霜’的植物新品种权,把别人的东西说成是他们的。我觉得被告的这种做法与其名牌大学和著名教授的身份不符。”

【 已有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阅读: 次   录入:Aggie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中国风景园林网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特供中国风景园林网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已有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参与讨论:字数 姓名:

  • 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相关法律法规
  • 本站所有评论只代表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网友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网友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点推荐
企业服务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08 中国风景园林网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