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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出台会建绿奖励:市民种活一棵树有望获奖上百元
日期:2009-01-16 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李珩 我要评论()
昨日(1月14日),重庆市渝中区市政绿化局出台《渝中区社会建绿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个人自筹资金添绿、建绿将获百元以上现金奖励。 《办法》规定,有获奖资格的社会建绿是指:渝中区辖区内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利用空隙地自筹资金新建的绿地,包括树木种植、地面绿化、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按规定指标配套建设的绿地不属奖励范围,但超出规定指标新增绿地属奖励范围。 渝中区市政绿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单位、个人在管界范围内新植的孤植树,凡胸径在20厘米以上(含20厘米)、树冠完整的乔木,成活后每株补助人民币100元(银杏、桂花、香樟、黄葛树每株补助人民币500元—1000元);新建的花台、绿带,植物配置三种以上(含三种),景观效果良好,植物成活后,每平方米补助人民币50元;新建的垂直绿化,包括堡坎、墙面、廊、桥等构筑物体垂直绿化,种植爬山虎类攀缘藤蔓植物的,按覆盖面积计算,每10平方米补助人民币30元,种植其他藤本植物的,按种植槽面积计算,每平方米补助人民币50元;屋顶绿化按实际栽植面积每平方米补助人民币60元。同时,庭院绿化、屋顶绿化实际栽植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的(含30平方米),按以上标准奖励。“奖励没有上限,添绿的面积越大,得到的奖金就越多。”该负责人表示。 “获得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称号的单位,也能获得一笔奖金。”该负责人说,获得市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的单位,将得到奖金3万元;获区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称号的,可获奖金1.5万元。 此外,若在该区以捐树、捐款、认建等方式参与绿化建设的单位,还享有冠名权。其中,以捐款方式认建绿地的单位,捐款数额达到拟建绿地项目总投资30%(含30%)以上的,该绿地由捐款单位命名,命名有效期为3年—5年;捐款数额在30%以下的,命名有效期为1年—3年。 中国风景园林网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特供中国风景园林网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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