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不含暂定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项目负责人已取得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项目负责人已以建造师身份报名,且在交易中心备案;(注:在项目开标前项目负责人不能办理更换或解锁的有关操作,网上报名时,投标人应确保所选取的项目负责人符合上述条件,且确保投标时和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一致)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6、没有在2009年1月1日后被广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予以行政处罚;
7、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9、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其它有关本项目招标程序的说明:
1.本工程招标文件和图纸将作为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起发布,请投标人留意本公告附件并予以下载。对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补充说明等问题,招标人将以补充公告或答疑形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番禺区建设局网站公开发布。若对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有疑问,请在招标答疑专区以匿名方式提出。
2.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报名和网上缴纳报名费,并打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为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的凭证,投标人应妥善保管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核验。未按时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或未按要求打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的将丧失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招标人将在工程现场设置相应标志及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标明的现场地址,按照图纸及招标人在工程现场设置的指示标志,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4.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投标申请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提出要求澄清的问题,所有问题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本工程项目专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申请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此澄清和解答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招标答疑”专区发布。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履行投标登记时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户以银行转账、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有效方式(不得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等方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履行投标登记时提交相关单据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确认后,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开具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登记时持年度保证金缴费证明卡直接进行投标登记(必要时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现场验证确认)。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低于本项目所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则以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准,无需补充差额。
6. 投标登记、开标、评标、资格审查当天工作程序及事项:
(1)投标登记。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番禺交易部,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领取登记号码,并按登记号码顺序缴交投标保证金10万元后,履行投标登记。履行投标登记时,应出示按要求填写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限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限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或被委托人身份证(限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网上投标报名回执、缴交投标保证金凭证等资料原件以供核验。《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是投标申请人根据招标文件设置的资格审查条件自行进行的资格审查。
(2)报名资料核查: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查验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是否以建造师身份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文件显示的项目负责人(以相关证书显示为准)是否与投标报名时一致。
(3)开标:招标人将依法对履行完投标登记手续且符合上述第(2)点要求的投标人当众开标。开标时仅对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等情况进行开标,不对报价予以排序。
(4)确定下浮率:由招标人代表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见证和招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从0、0.5%、1%、1.5%、2%、2.5%、3%中随机摇珠产生。
(5)计算排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参加开标所有投标人不高于投标最高报价值,不低于投标最高报价值的80%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按以下规则确定投标报价平均值:投标人在5-10人的,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11-30人的,去掉2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31-50人的,去掉5个最高值和5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51-100人的,去掉10个最高值和10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100人以上的,去掉20个最高值和20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得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乘以(100%-下浮点数X%)后得出评标参考值。将参加开标不超过最高报价值且不低于最高报价值80%的所有投标人提出的投标报价对比评标参考值计算出相应的偏离值(即投标报价减去评标参考值的绝对值),并按照偏离值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投标人出现偏离值相同情况的,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的,采取公开摇珠方式随机确定排名次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第一轮随机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