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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沿江绿化带改造工程招标
[日期:2010-07-05]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浙江金华沿江绿化带(丹溪路-洪坞桥)改造工程
招标单位: 金华市江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806.000万元
建筑面积: 87,00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806万元,(已落实50%,计人民币403万元)已具备开工条件,本工程总长约为710米,总设计面积约87000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中所有工作内容。
2.3 工程建设地点:假日公园以南,武义江以西。
2.4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报名条件: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2、3.3、3.4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3)拟选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4)外地进金施工企业尚须提供:a、备案过的《进金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档案登记表》和《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b、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含义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记录证明》、《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证明》、《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c、属外省的进金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d、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社保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医保单位出具的《医疗保险证明》;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6)按本招标公告第3.2、3.3、3.4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5、1) 报名时由投标人专职交易员携带《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办理,未申请交易员资格证的单位,必须提前向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所需资料详见《关于办理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2) 交易席位证。
6、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制
7、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期限: 2010-7-2|2010-7-8
联 系 人: 程林子
联系电话: 0579-83748163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双龙南街与新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大楼 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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