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预审的主要合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或以上资质,注册资金300万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 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三、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且无违规违纪记录的;
4、2008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
5、2008年以来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记录;
6、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必须满足本公告第二款要求。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9、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固定在职、在册人员;
10、拟选派项目经理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无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的除外;
11、如为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必须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同一个单位,只允许在本项目中一次报名。
12、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以下为随报名同时须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报名资料壹式叁份,壹正两副;所递交资料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同时携带所有资料原件备查。
1、报名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2、经2009年年审的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安全考核B证(经年检的);
7、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2009年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9、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10、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且无违规违纪记录的证明;
11、2008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证明;
12、2008年以来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记录的证明;
1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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